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相关工贸企业:
现将《2025年度丽江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及时将工作任务书面通知辖区所属工贸企业,并结合实际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丽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2025年度丽江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25年,丽江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狠抓标准化创建,强化专家指导帮扶,着力防范化解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力以赴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
一、全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推动企业落实“一个标准”。深入学习贯彻执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企业要进一步开展学标准、用标准、守标准活动。严格落实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逢查必考”。
2.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两项制度”。企业要建立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内部报告奖励“两项制度”。6月底前,有色、建材(水泥)、新能源、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全部建立“两项制度”;其他企业12月底前建立。
二、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整治
3.深化动态清零行动。聚焦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建材、有色等高危企业,聚焦外委外包、检维修等关键环节,聚焦复工复产、高温季节、年底赶工期等重点时段,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动态清零行动。
4.提升隐患整治效率。一是提升“部门检查率”。强化监管部门对重点高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质效,最大限度提升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数量;二是提升“企业自查率”。积极运用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强化企业自检自查重大事故隐患内生动力,力争实现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占比60%以上。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金属冶炼企业至少每月1次)。三是提升“教育培训率”。持续运用“逢检必考”机制,组织对有色金属、建材、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推动企业提升“三类人员”教育培训成效。
三、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5.督促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排查摸底和分析研判,按照建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的要求,督促重点粉尘涉爆企业建立监测平台并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核准金属粉尘、木粉尘涉爆企业人数,并录入相关系统。
6.支持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应用。根据应急管理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落后技术装备淘汰目录》,督促指导重点粉尘涉爆企业采取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
7.积极推动安全领域设备更新。根据国家发改委2025年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设备更新贷款利息有关规定,按照《云南省推动安全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全面排查摸清企业更新设施设备需求,建立相关台账清单,切实做好设备更新工作。
8.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避险逃生演练。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安全生产月”年内组织重点工贸企业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并督促指导有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类型企业每半年自主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
9.强化科技信息化手段支撑。推广应用“互联网+特种作业综合服务系统”,推动开展焊机“加芯赋码”工作。推动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四、积极引导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
10.推动工贸行业标准化企业创建。学习借鉴应急管理部2025年度标准化一级企业等级评定做法,积极组织完成所辖工贸企业三级标准化评审定级工作。宣传推广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实践经验。
11.积极推行分标企业检查频次等激励政策。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部署要求,对不同标准化等级企业限定最高检查频次,激励企业由“他律”向“自律”转变。
12.严把等级评定质量关。通过专家购买服务,严格选择评定机构,优先选用技术力量强和有信誉的专业服务机构。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审核时有重大事故隐患而且是固定式的重大隐患但评定机构未发现的,经抽查检查发现或发生事故后调查时发现的,一律倒查责任。对于等级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评定机构的责任,已被评定的企业坚决按照规定予以撤销。
五、有序组织重点行业指导帮扶
13.积极组织指导帮扶。对全市重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企业开展指导服务。积极组织协调安责险助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
14.坚持跟踪问题整改。对指导帮扶企业发现的问题,积极帮助落实整改措施。适时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2025年度丽江市工贸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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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重点 |
工作内容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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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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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
1.推动企业落实“一个标准” |
(1)深入学习贯彻《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企业进一步开展学标准、用标准、守标准活动。严格落实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逢查必考”。 |
11月底前 |
推进落实随机抽查检查 |
督促企业按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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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两项制度” |
(2)企业要建立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内部报告奖励“两项制度”。6月底前,有色、建材(水泥)、新能源、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全部建立“两项制度”;其他企业12月底前建立。 |
6月底前和12月底前 |
负责所辖相关重点企业 |
督促企业形成机制并全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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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整治 |
3.深化动态清零行动 |
(3)聚焦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企业,聚焦外委外包、检维修等关键环节,聚焦复工复产、高温季节、年底赶工期等重点时段,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动态清零行动。 |
2025年底前 |
全面抽查检查 |
全面督促所辖企业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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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督促工贸企业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报送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并按要求录入云南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由主要负责人跟踪督办,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逐一整改销号。 |
持续推进 |
随机抽查检查 |
督促所辖企业自查自改并按要求录入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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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法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
10月底前 |
依照规定落实 |
依规定落实并督促企业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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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升隐患整治效率 |
(6)提升“部门检查率”。强化监管部门对重点高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质效,最大限度提升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数量。 |
11月底前 |
对属地企业落实情况核查 |
对本地企业全覆盖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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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升“企业自查率”。积极运用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强化企业自检自查重大事故隐患内生动力,力争实现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占比60%以上。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持续推进 |
每季度对所辖企业抽查检查 |
负责督促所辖企业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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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升“教育培训率”。持续运用“逢检必考”机制,组织对有色金属、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推动企业提升“三类人员”教育培训成效。 |
8月底前和11月底前 |
负责所辖部分重点企业 |
全面负责所辖重点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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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
5.全面完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
(9)督促重点粉尘涉爆企业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核准金属粉尘、木粉尘涉爆企业人数,并录入相关系统。 |
12月底前 |
配合督导落实并组织验收 |
督促企业按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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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持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应用 |
(10)根据应急管理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落后技术装备淘汰目录》,督促指导重点粉尘涉爆企业采取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 |
持续推进 |
对所辖企业落实情况核查 |
对所辖企业全覆盖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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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积极推动安全领域设备更新 |
(11)根据国家发改委2025年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设备更新贷款利息有关规定,按照《云南省推动安全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全面排查摸清企业更新设施设备需求,建立相关台账清单。 |
4月底前完成清单 6月底前完成报送 |
负责所辖部分重点企业 |
全面负责所辖重点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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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避险逃生演练 |
(12)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年内组织重点工贸企业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并督促指导有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类型企业每半年自主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 |
11月底前 |
随机抽查检查 |
督促企业加强演练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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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强化科技信息化手段支撑 |
(13)推广应用“互联网+特种作业综合服务系统”,推动开展焊机“加芯赋码”工作。推动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
持续推进 |
统筹安排推进落实 |
统筹安排,推进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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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积极引导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 |
10.推动工贸行业标准化企业创建 |
(14)积极组织完成丽江市工贸企业三级标准化评审定级工作。宣传推广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实践经验。 |
10月底前 |
统筹安排推进落实 |
积极配合,推进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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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积极推行分标企业检查频次等激励政策 |
(15)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部署要求,对不同标准化等级企业限定最高检查频次,激励企业由“他律”向“自律”转变。 |
持续推进 |
统筹安排推进落实 |
统筹安排,推进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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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严把等级评定质量关 |
(16)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审核时有重大事故隐患而且是固定式的重大隐患但评定机构未发现的,经抽查检查发现或发生事故后调查时发现的,一律倒查责任。对于等级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评定机构的责任,已被评定的企业按照规定予以撤销。 |
持续推进 |
随机抽查检查 |
积极配合,推进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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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序组织重点行业指导帮扶 |
13.积极组织指导帮扶 |
(17)对全市重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企业开展指导服务。 |
10月底前 |
组织对所辖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
组织对所辖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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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积极组织协调安责险助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 |
持续推进 |
统筹安排组织实施 |
统筹安排,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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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坚持跟踪问题整改 |
(19)对指导帮扶企业发现的问题,积极帮助落实整改措施。适时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
10月底前 |
随机抽查检查 |
督促所辖企业加强整改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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