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如下:
一、负责丽江古城遗产和景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牵头编制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消防专项规划,并指导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规划;
三、告知丽江古城内工程建设主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项目建设;
四、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和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日常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五、配合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应急反应处置和保障机制,根据需要调集灭火救援工程机械和设备。
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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