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6年3月16日至3月27日,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在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丽江市2026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丽江市2026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感谢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请社会各界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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