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丽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4-01-31 17:53:21


2023年,丽江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此报告,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和标准化。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持续深化医疗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进政策落实、政务规范、政务服务、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通过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医保政策、待遇落实、工作成效、工作动态等政府信353其中,通过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条,通过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41,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落到实处。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及时在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页面主动公开依申请办理流程,为群众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上年结转0件,已办结0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医疗保障局主要通过丽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安排专人负责运营管理。对需公开信息严格落实审批制度,按要求及时发布更新政务信息,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及应用工作。

(四)监督保障

及时公布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公开渠道、公开范围、办理流程、接收渠道等信息,接受互联网渠道和线下渠道的申请,受理渠道通畅,为参保群众、企业和社会各界了解政府信息提供各种渠道,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不断促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对医疗保障最新政策解读工作时效和解读质量不高、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化等问题。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指导管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工作重视程度,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办和考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和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健全完善解读机制,规范解读程序,确保参保企业和群众全面知晓医疗保障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所列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丽江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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