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          2024-01-31 18:12: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市政府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工作要求,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以下简称古城管理局)编制了《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i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古城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大研街道学堂路57号,服务及监督电话:0888—5101974)。

一、总体情况

(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一是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我局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及时动态更新二是按要求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区专栏公开了2023年度2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和相关复文三是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指南”专区专栏,公开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材料。四是按时规范发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22年度部门(局机关及三个下属事业单位)决算、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及2023年度部门预算。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公开。我局在开展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执法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梳理、研究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起草制定了《<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并予以公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七是压紧压实责任推进作风效能革命。我局及时公开了局(公司)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常态化长效化。

(二)2023年我局涉及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通过加强领导、落实专人、丰富公开载体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等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梳理废止、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所有非涉密的公文按程序通过协同办公、OA系统执行,推行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网络化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我局建成官方微信公众号(丽江古城游服务号、丽江古城景区订阅号)、微博、抖音,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政策解读、引导舆论。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政务新媒体的维护,指定专门科室管理,确保了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2023年,丽江古城景区发布信息447条,微信服务号丽江古城游发布信息142条,微博发布信息748条,抖音发布187条。二是高度重视“12345”热线办理工作做到有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扎实推进办理工作。2023年,共受理市长热线12345”交办件2683,所有求助、投诉、问题反映及突发事件均已分派至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妥善处置,市长热线12345”交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投诉类案件满意率达100%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我局主要领导通过“丽江市暑期旅游服务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就丽江古城景区暑期旅游服务保障工作进行解读;通过“争一流、促跨越—丽江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就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作古城贡献进行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政府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平稳高效开展。二是树立领导干部带头学的鲜明导向,制定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局务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3次,局党组集体学习政务公开相关工作2,组织召开了1次政务公开学习培训会议,形成一把手推动,专门科室负责,有关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严格保护个人隐私。我局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非主动公开信息和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立行立改,杜绝出现个人信息泄露、工作信息泄密等问题。防范网络安全事件发生。严格制定和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全面排查网络安全风险隐患,加强日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五是保障优化信息系统。完成了丽江古城官方网站IPV6改造并对已经建设完成的信息化系统进行功能优化和完善工作,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技术防御体系,充分保证每个信息系统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的主动性,更好的保障各个信息系统稳定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3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还不到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规范,精细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局个别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下一步,要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政务新媒体平台特点和工作实际,通过前置审核和后置监测相结合的形式,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政务新媒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效果不理想”的问题下一步,要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

(三)12345市长热线工作水平有待提高。进一步规范热线办理程序,严格办结答复时限,加强队伍建设和保障措施,切实提高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不存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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