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定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及其他重要商品的经营和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
(三)指导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各类专业协会,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
(四)负责供销合作社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为社员、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增加农民收入。
(五)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构建农村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
(六)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社属企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
(七)负责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及时反映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和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向政府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单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保护集体企业资产安全完整。
(八)指导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
(九)负责组织对供销社干部职工、社员、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教育与培训,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为新农村建设培养流通实用人才。
(十)依据国家政策规定,代表丽江市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对外经贸活动和经济、技术、人才交流,进行合资合作,接受捐赠资助。
(十一)承办丽江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卢兴华(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工作。
李佐华(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供销综合改革、流通服务体系建设、食用菌产业发展、社有资产运营管理、项目规划申报、乡村振兴挂联帮扶、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信访维稳、社会工作等,分管合作经济指导科、市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杨旭(副主任):负责财务管理、信息管理、教育培训、宣传和工青妇、老干部等工作,分管财务科、信息宣传中心。
沈光华(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主持监事会全面工作,负责监督社有资产管理运营、内部审计监督、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干部人事、机要保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
丽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及直属机构
办公室:负责文电办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单位的协调、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老干、法治、信访、维稳、接待、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党群建设等工作。
合作经济指导科:负责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农资经营企业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系统业务统计信息和报表数据的调查分析、收集汇总及年度业务发展计划、发展规划的调研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改革、企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供销电商、冷链物流、食用菌产业发展、教育培训等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财务科:负责财务核算、财政经费预决算、资金安排拨付、银行信贷等单位内部的财务工作;负责全系统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指导和本级社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会计的指导和审计工作;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全系统社有企业会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协调指导工作。
信息宣传中心(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供销信息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全市供销系统干部职工和基层合作社培训;承担“三农”政策和供销改革发展政策的宣传;配合农资部门开展农药、化肥等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丽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庆云东路365号
联系电话:0888—5121645,传真:0888—8887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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