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国家地质公园以及相关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约。
(二)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老君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相关规划。
(三)负责景区、公园的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景区资源档案,依法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管理景区资源;牵头管辖景区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相关环境保护整治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四)负责景区、公园内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配套、管理工作,对投资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有偿服务。
(五)负责景区、公园内旅游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旅游服务体系,实施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和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确定景区、公园内旅游服务项目,按相关规定确定经营者;负责景区、公园旅游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六)负责对景区、公园内从事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进行审查,依法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好活动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景区、公园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的审查和对项目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
(八)负责景区、公园招商引资的服务、协调工作及品牌建设工作。参与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规定处理景区、公园有关涉外事务。
(九)负责景区、公园资金、资产的管理工作及对下属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内部审计和目标考核工作。
(十)协助景区、公园所在地的党委、政府做好景区居民的生产生活、社区治安管理、防疫、消防、市场监管、税务等工作。
(十一)承办丽江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和占高,党组书记:负责党组全面工作。
谭恒鹏,局长:负责行政全面工作。
和文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综合协调、党建党务、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密码和保密、网络安全、国家安全、人事、文秘、信访、会务、教育培训、行政后勤、接待、外事、群团、档案管理、老干部工作、财务管理、采购。同时,具体做好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工作、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创文创卫、财务内部控制、财务绩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分管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同时承担工会工作。联系丽江老君山旅游开发公司。
胡鑫,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资源保护和管理、遗产地保护、护林防火、资源巡查巡护、地质公园保护管理、遗产地生物多样性、规划编制;景区相关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管理、建设项目的审查和项目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具体做好资源信息调查和管理系统建设、病虫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对县级遗产地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景区内相关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开发建设、景区管理所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志愿者协会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协会做好换届改选、年检、资产管理、协会财务管理、利苴滇金丝猴保护站的管理、与相关社会组织做好协调联系工作等。
分管科室:规划建设科、资源保护管理科、九十九龙潭管理所,同时分管志愿者协会。联系丽江七星建设工程集团。
和永光,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行政审批、招商引资、旅游市场监管、旅游管理、旅游安全、旅游宣传营销、品牌建设、智慧化景区建设;负责对景区内违反风景名胜区、遗产地、国家地质公园等保护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平安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同时,具体做好旅游投诉处理、“一机游”、“放管服”、营商环境建设、旅游志愿服务、维护景区旅游环境、舆情处理、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景区旅游环境和社会治安秩序,配合做好“两违”处置、反恐、禁毒、交通安全管理、资源信息调查和管理系统建设、病虫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等。
分管科室:旅游管理科、监督执法科。联系丽江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和丽伟,党组成员、副局长,黎明乡党委书记:负责景区与社区协调发展、黎明景区环境整治、社区稳定、乡村振兴等工作。同时,具体做好市级定点帮扶、景区管理所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社区协调科、黎明管理所,同时管理乡村振兴工作队员。联系丽江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访、信息调研、宣传教育、学习培训、接待、科技、外事、会务、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务、群团、人事等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各项资金的划拨、使用和管理;负责做好日常财务核算工作,发挥财务监督作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目标考核工作。
(三)规划建设科
负责景区相关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项目投资、土地使用、地勘测绘、环境评价等综合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景区、公园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的审查和对项目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景区有关资源保护、旅游管理、交通、供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工程的测量、规划、设计、建设和维护工作。
(四)资源保护管理科
负责景区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资源的调查、建档工作、落实保护培育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监测分析,建立综合监测体系,指标分析体系等基础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保护措施;负责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宣传、组织协调和监督,对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对县级三江并流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编制玉龙黎明一老君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明确地质公园保护管理开发目标和措施,提出公园发展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完善老君山国家地质公园遗迹保护体系,依法保护地质公园内自然环境和地质遗迹环境;对地质遗迹实施巡查保护,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地质公园保护政策法规,依法查处违反地质公园有关规定的行为,负责科普教育、地质资源保护和宣传工作;组织实施上级机关布置的执法检查;负责拟订世界自然遗产地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和法规工作;负责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内生物多样性工作。
(五)旅游管理科
负责对景区、公园内的旅游服务质量实行监督管理、处理游客投诉,建立健全景区经营项目准入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公园内市场监管、税务、物价、防疫、商品质量的协管工作;负责景区、公园的招商引资服务、协调工作及品牌建设、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处理有关涉外事务。负责景区、公园旅游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六)监督执法科
负责对景区内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负责做好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单位平安建设,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景区旅游环境和社会治安秩序;配合做好区域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灾害应急突发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各类违规建筑、违规经营、妨碍旅游安全事项。
(七)社区协调科
负责景区与社区协调工作;落实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协助景区所在地的党委、政府做好景区居民的生产生活、社区治安管理、防疫、消防、工商、税务等工作;组织审查并指导社区各类规划及项目建设;开展社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
(八)九十九龙潭管理所
1、负责景区、国家公园内生物多样性、文化多样性、生物地理景观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2、负责景区、国家公园内宣传牌、警示牌、界桩等一切野外设施的管理维护;
3、负责景区、国家公园内各类规划的公示和查询;
4、服务社区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开发特色旅游商品;
5、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黎明管理所
1、负责景区、国家公园内生物多样性、文化多样性、生物地理景观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2、负责景区、国家公园内宣传牌、警示牌、界桩等一切野外设施的管理维护;
3、负责景区、国家公园内各类规划的公示和查询;
4、服务社区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开发特色旅游商品;
5、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丽江老君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寨后下段2号老君山大厦五楼、六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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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888-5179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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