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构职能
丽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贯彻党中央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三)管理全市粮食、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油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粮油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制定和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五)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定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省和市投资项目。
(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加工、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现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余东华同志:主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
李强同志:协助局长负责粮食储备、应急保障、救灾物资保障、军粮供应等工作。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市军粮供应站、市救灾物资保障中心。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杨文忠同志:协助局长负责执法监管、安全生产、机关行政管理、综合事务、党的建设、组织人事、老干部工作、意识形态、综治维稳、文明创建、项目建设、工青妇等工作。联系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分管局办公室、执法检查科。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和桂华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财务统计工作。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罗吉忠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建立党政负责人工作职责替代AB岗制度,互为AB岗的领导一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不在岗的,另外的同志代为履行相关职责,互为AB角的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同时出差、出访或休假。
具体为:
余东华—和桂华互为AB角
李强—杨文忠互为AB角
丽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访、政务公开、宣传、党建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拟定和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和办法。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贯彻实施会计制度和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监测粮食行业经济运行。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政策性资金。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落实市场监测预警、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二)执法检查科。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以及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
(三)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粮油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政策。负责粮食流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油棉糖和物资储备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轮换计划,指导县(区)储备粮油棉糖管理。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粮油棉糖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组织实施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粮食设施功能布局、网络体系等问题研究。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物资储备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省、市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粮食和物资储备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市级粮油棉糖和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制定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承担粮油棉糖产销合作、粮食和物资应急和全市军粮供应的有关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丽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福路11号
办公时间: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88—5121675;ljslc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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