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职能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条社会化准入机制,确定后勤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对全市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提出审核建议,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三)按照规定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市级机关资产管理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
(四)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有关工作,指导各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及大中修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丽江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六)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全市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除外)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维修、加油和社会租货等政府集中采购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丽江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承担市行政中心和干部周转房的行政事务、环境秩序、生活服务和安全保卫等综合管理工作。
(八)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九)负责制定有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制度,承担市本级党政机关和各县(区)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监督检查。
(十)统一领导和管理丽江市接待办公室。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丽江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査登记、资产处置工作,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丽江市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分工
袁崇光同志主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平安建设等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和复军同志协助袁崇光同志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国家安全、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市行政中心和干部周转房的行政事务、环境秩序、生活服务、安全保卫,以及安全生产(包括消防、交通等)综合管理工作。
分管局公务用车管理科、市行政后勤服务中心。
何代杰同志负责机关财务、政府(物资)采购、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乡村振兴,以及除市行政中心(含厅级干部周转房)以外的基建维修项目、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局资产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丽江师专附属新苗幼儿园。
程安蓉同志协助袁崇光同志负责机关群团组织工作。
分管机关工会。
饶兴才同志协助袁崇光同志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创文、精神文明建设、保密等工作及局办公室日常事务。
分管局办公室。
局党组成员及有关同志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实行AB角工作制。分工协作关系为:和复军—何代杰、程安蓉—饶兴才。
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内设机构
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设4个科室,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资产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行政后勤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88-3990388
办公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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