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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播电视局

机构职能
领导简介及分工
内设及直属机构
联系方式


(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拟订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组织制定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市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一)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网络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委网信办牵头建立网络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协调处理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市广播电视局负责信息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业务的内容监管工作。各部门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网络安全监管工作。

张卫明同志: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安全生产、意识形态、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熊锦宝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安全生产、意识形态、法治建设“一岗双责”责任。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意识形态、改革、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传媒机构管理、对外交流合作、科技、媒体融合发展、宣传管理、文艺创作生产、电视剧管理、内容监测监管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志愿服务工作。分管宣传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联系党委口部门。对口联系市融媒体中心、市网络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和宁蒗县、永胜县、华坪县广播电视局及融媒体中心。

赵鸿胜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安全生产、意识形态、法治建设“一岗双责”责任。负责机要保密、财务管理、政务信息、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安全传输保障、广播电视规划、公共服务、信访、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工青妇工作。分管工会、办公室、安全传输保障和科技科、规划和公共服务科、市广播电视发射台和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中心。联系政府口部门。对口联系古城区、玉龙县广播电视局及融媒体中心。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信息、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保密、信访、机关安全保卫、建议提案办理、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务工作。负责人事、离退休人员和职称管理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审核工作,组织推进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传媒机构管理科)。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审核工作,组织推进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有关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业务工作。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三)宣传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监管工作。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监管全市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指导联系行业组织。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组织审查行政区域内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市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及网络视听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行业标准。指导行政区域内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

(四)安全传输保障和科技科。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协调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

(五)规划和公共服务科。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广播电视产业扶持政策,拟定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发展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申报、基本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边远贫困等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丽江市广播电视发射台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

2.负责转播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无线发射任务。

3.负责广播电视发射台播出设备维护管理和安全工作。

4.负责广播电视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

(二)丽江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情况覆盖效果和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新媒体视听节目、应急广播等播出情况监测监管工作。

2.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和运行。

3.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风险评估、技术检测、安全测评、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日常管理以及指挥调度工作。

丽江市广播电视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88-3990682

传真:0888-3990683

联系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08号,市文广大楼4楼

邮政编码:674100

办公室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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