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构职能
丽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丽江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外办”)设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委外办设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外办日常事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总体外交方针、外事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对香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负责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的管理;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开展外事调查研究,积极寻求拓展交往合作渠道,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督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交方针政策、涉外法规政策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指导、协调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
(三)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参考材料。
(四)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对外事务;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负责全市领事工作;负责全市与外国驻华机构的交往工作,接待公务来访的外国驻华使领馆机构人员;负责重要外事活动、重大外事工作、国际会议论坛、外事文件和领事文书的翻译工作;负责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事务,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核、报批,承担市级领导因公出国(境)任务团组护照、签证申办工作。参与查处因公出国(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
(六)管理全市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事务,负责全市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件的审批。
(七)负责全市与国际友好城市(山峰)所在国城市之间的国际交流合作工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活动;代管丽江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八)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外突发事(案)件;负责外国新闻媒体记者来丽采访安排、协助事项;参与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丽活动和全市社会组织涉外活动的政策指导、协调管理工作。
(九)主管全市香港、澳门事务。负责我市与港澳的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全市因公赴港澳任务的审核报批;承担市级领导因公赴港澳任务和港澳通行证的申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港澳捐赠项目的协调和监督工作。
(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丽伟(党组书记、主任):主持部门全面工作,直接分管市委外办秘书科。主管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聂鑫(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档案、乡村振兴、党的建设、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保密、依法治市、工会、财务、人事、信息发布工作及机关日常工作。分管综合科、财务室。
和晓静(副主任):负责部门涉外事务管理、友城、涉外公共事务协调、涉港澳事务管理工作。分管涉外事务管理科(国际友好城市管理科)、公共事务协调科(港澳事务管理科)、丽江市外事翻译中心。
丽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内设及直属机构
一、内设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信息、政务公开、人事、会务、档案、保密、财务、国有资产、办公自动化、政府采购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外事调研工作。
(二)涉外事务管理科(国际友好城市管理科)
负责外事礼宾业务;负责公务来访的重要外宾、代表团组的外事接待;承办市级领导公务出访任务团组的报批和护照、签证申办工作;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出席的重大外事活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我市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的审批业务;办理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核报批业务;承办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业务;负责与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山峰)所在国城市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办理双方政府和民间友好交流互访团组的邀请和派出相关事务;负责我市缔结国际友城关系的申报工作;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出席国际友好城市间的重大交往活动;负责国际友好城市间各领域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审核报批;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同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对口部门和行业间交流与合作事宜;负责国际友好城市政府和民间友好代表团组来丽访问的接待工作。
(三)公共事务协调科(港澳事务管理科)
负责我市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公务来访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的接待工作;负责我市涉外突发事(案)件的协调处置工作;负责我市公民在境外领事保护工作;承担我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外国记者来丽采访事项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我市社会组织参与国际合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涉港澳事务;承办市级领导因公赴港澳任务的报批以及申办通行证、签注工作;负责接待公务来访港澳代表团(人士);承担公职人员因公赴港澳任务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港澳捐赠项目的协调和监督。
二、其他机构
(一)代管部门:丽江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丽江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为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从事民间外交的群众团体,通过民间对外友好交往,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和发展我市同世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和各界人士的良好合作关系,不断推进丽江市同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共同发展;通过民间对外友好渠道,促进我市与世界各国有关机构开展经贸、科级、教育、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的互利合作,推动国际间的人才交流,开展青少年间的国际交往;负责接待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云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安排来丽访问的外国代表团(组)和友好人士。负责以丽江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名义邀请外国友好团组、代表团(组)和友好人士访问丽江;完成市外事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市委外办秘书科
市委外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外办日常事务,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在全市对外工作谋划、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外事管理、检查督办等方面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提供服务。
(三)下设事业单位:丽江市外事翻译中心
丽江市外事翻译中心,为丽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丽江市重要外事活动、重大外事工作、国际会议论坛、外事文件和领事文书的外事翻译业务工作。
丽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38号,邮编:674100
联系电话:0888-5175330,传真:0888-512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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