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
丽江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政、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实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业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展会,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和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佑。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实施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实施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根据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提出农田建设项目的需求建议和项目规划,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承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地区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助项目。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近、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省、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与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丽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丽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吕明新同志负责市委农办日常运转、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群团、统战等工作,协助抓好党建、党风廉政等工作。对口联系负责工作有关事务。
分管市委农办秘书科、市委农办督促协调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朱天国同志负责粮油生产、烤烟生产、农技推广、种业振兴、农业农村防灾减灾救灾、农业环境保护和质量监测、农药有关监督管理、“大棚房”、撂荒耕地治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民族宗教、殡葬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管理、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农事用火)等工作。对口联系负责工作有关事务。
分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乡村建设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农技推广中心)、市种子管理站、市植保植检站、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和斌文同志负责机关运转日常事务、应急管理、信访、保密、文书档案、安全、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信息与新闻宣传、农业农村人才、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改革、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经济运行和统计、农民增收、“三资”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民承包地改革与管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移民安置、数字乡村、“菜篮子”工程等工作。对口联系负责工作有关事务。
分管局办公室、宣传与人才工作科、发展规划与市场信息化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政策改革科,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市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中心。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子炳旭同志负责部门预算执行、农业投资管理、农村金融和保险、资产和政府采购、审计、监测帮扶、重点县帮扶、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东西部协作、对外合作交流、驻村工作队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对口联系负责工作有关事务。
分管计划财务科、监测帮扶科、保障后扶科、监督检查科、区域协作与对外交流合作科。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鲁君伟同志协助朱天国副局长相关工作。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班子成员分工不变。调整后的分工协作关系是:朱天国—杨志胜。
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此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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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科室名称 |
负责人 |
职能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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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办公室 |
杨 斌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协调、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文书档案、综合检查考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机关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建议和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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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传与人才工作科 |
刘思敏 |
负责宣传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总结推广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典型经验。负责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日常工作。指导涉农舆情的处置和引导工作。协调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研究提出人才建设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科技人才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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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科) |
苏 江 |
参与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负责执法监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市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对下指导工作。综合协调市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农业农村业务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承担“双随机、一公开”、颁发许可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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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计划财务科 |
和慧英 |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投入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中央财政下达的和省、市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制定,承担农业保险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市农业农村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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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政策改革科 |
郎 涛 |
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参与起草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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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发展规划与市场信息化科 |
和江波 |
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拟订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农民增收、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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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农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
熊建华 |
牵头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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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乡村产业与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科(农产品加工指导科) |
彭 涛 |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招商引资。负责拟订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推进花卉、水果、中药材、蔬菜、食用菌、茶叶等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其他重点产业发展。牵头负责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的管理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负责推动设施农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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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 |
张忠莉 |
起草粮食作物、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蚕桑产业、烤烟产业等种植业和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负责统筹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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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畜牧兽医科 |
温 博 |
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畜禽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拟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市内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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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渔业渔政管理科 |
成联楼 |
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照分工维护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配合做好双多边渔业谈判和履约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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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农田建设管理科 |
李 宁 |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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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科学技术科 |
和献桥 |
协同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协同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及有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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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乡村建设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
唐德君 |
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牵头推广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组织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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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监测帮扶科 |
刘恒源 |
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开展防范化解返贫风险有关工作。负责起草和完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问题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中央、省、市和中央、省属驻丽单位定点帮扶,负责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绩效评价,服务保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协调金融帮扶,承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有关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地区科技、乡村旅游、电商、新能源等帮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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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保障后扶科 |
王成斌 |
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有关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调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发展。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主责部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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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区域协作与对外交流合作科 |
松立琼 |
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负责援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援丽干部人才的服务、协调、保障和管理有关工作。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协同推进民族地区乡村发展。承担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和减贫领域涉外事务、涉外合作交流、涉外人才交流、外资项目和农业援外项目相关工作,落实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和协定执行有关工作。牵头拟订农业对外合作计划及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协议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和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涉及农业农村的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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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监督检查科 |
查兴礼 |
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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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机关党委(人事科) |
段洪媛 |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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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市委农办秘书科 |
杨德林 |
对接省委农办秘书处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政策,研究出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筹备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编发会议纪要和工作简报,完成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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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市委农办督促协调科 |
郝轶群 |
督促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担乡村振兴综合考评日常事务和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城乡统筹工作,完成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
丽江市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古城区长水路268号。
联系电话:0888—8889001;传真:0888-8889002。
邮箱:nyj8889003@126.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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