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公安局2024年第四季度涉旅典型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来源: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01-03 17:41:12

案件1

案件名称:何某某殴打他人案

案件情况:2024年12月2日18时13分许,何某某与前来询问茶叶价格的顾客马某某因琐事发生言语争执,后何某某用拳头打到马某某的头部一下,用脚踹到马某某的腹部一下,马某某无明显受伤。2024年12月2日,何某某向马某某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情况:对何某某处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

处罚日期:2024年12月12日

案件2

案件名称:陈某某被公然侮辱案

案件情况:2024年12月5日18时许,客人陈某某在林某某的摊位购买了一份傣味舂鸡脚和一份火烧茄子后认为火烧茄子是冷的,与林某某的员工沟通退货过程中发生争执,后林某某到场处理,因不满陈某某拨打12315投诉,双方发生争执,林某某随即在摊位处使用侮辱性言语对陈某某进行辱骂。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情况:对林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

处罚日期:2024年12月6日

案件3

案件名称:胡某某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案

简要案情:2024年10月6日16时许,游客董某某妻子谢某在胡某某的摊位购买了一个榴莲后,感觉榴莲口味不对,返回胡某某的摊位退换时,双方发生纠纷,董某某将买走的榴莲砸在摊位旁边,胡某某与董某某发生拉扯。双方被在场人员劝开后胡某某返回摊位处拿起一把水果刀威胁恐吓董某某。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情况:对胡某某处三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收缴胡某某使用的作案工具水果刀一把。

处罚单位: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

处罚日期:2024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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