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公安局2024年第三季度涉旅典型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来源: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10-10 16:32:01


案件1

案件名称:杨某被打案

案件情况:2024年7月4日21时30分许,林某某在大研古城“一米阳光创始店”内喝酒过程中与同在酒吧喝酒的杨某发生口角,后林某某用手打了杨某脸部两下,造成杨某受伤。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情况:对林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

处罚日期:2024年7月5日

案件2

案件名称:陈某某殴打他人案

案件情况:2024年8月6日23时40分许,陈某某和杨某一行人到大研古城“等某人”酒吧喝酒,期间陈某某和杨某发生口角,后陈某某对杨某实施殴打。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情况: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

处罚日期:2024年8月7日

案件3

案件名称:导游周某扰乱景区秩序案

简要案情:2024年6月23日凌晨13时30分许,在玉龙雪山云杉坪停车场排队检查上索道缆车时间段检票口,现场景区工作人员已明确告知周某的团队游客错过检票时间段要等到下午3时才可以上索道的情况下,导游周某教唆其团队20名游客将检票口堵住五六分钟,导致后面的游客无法正常排队检票,引发人员聚集、骚动的情况。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情况: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丽江市玉龙纳西自治县公安局

处罚日期: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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