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家和本省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为了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丽江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