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等标准及相关规定。抽检项目为农药残留(阿维菌素、百菌清、苯醚甲环唑、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二甲戊灵、氟虫腈、甲拌磷、甲基异柳磷、腈菌唑、克百威、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马拉硫磷、噻虫胺、噻虫嗪、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辛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等);重金属【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此次监督抽检样品共计1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产品,古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附件:
附件1 附件1 “你点我检”食品抽检第5期—不合格1批次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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