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4期“你点我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等,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腌腊肉制品》(GB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21)、《酱卤肉制品》(GB/T23586-2009)、《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2726-2016)、《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31607-202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6740-201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30》等标准及相关规定。抽检项目为一般食品参数【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脂肪、蛋白质、酸度、非脂乳固体、挥发性盐基氮等、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氨基他达拉非、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伪伐地那非、那莫西地那非】;兽药残留【喹乙醇、恩诺沙星、替米考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土霉素、地塞米松、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甲硝唑、氯丙嗪等】;农药残留【阿维菌素、百菌清、苯醚甲环唑、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二甲戊灵、氟虫腈、甲拌磷、甲基异柳磷、腈菌唑、克百威、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马拉硫磷、噻虫胺、噻虫嗪、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辛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腐霉利、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六六六、倍硫磷、吡虫啉、吡唑醚菌酯、丙溴磷、吡虫啉、甲胺磷、联苯菊酯、三唑磷、杀扑磷、氯唑磷、甲基异柳磷、灭蝇胺】;食品添加剂【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纳他霉素、酸性橙Ⅱ、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三聚氰胺、丙二醇等】;重金属【铅(以Pb计)、镉(以Cd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总砷(以As计)、铬(以Cr计)等】;微生物(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等。此次监督抽检样品共计46批次,合格46批次,不合格0批次。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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