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丽江市审计局于2024年5月—8月,对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负责实施的丽江市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丽江市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位于玉湖水库东南侧,距玉湖水库约0.8公里,项目服务范围系丽江市玉龙县白沙镇白沙、木都、新善、文海四个村委会和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香江路以北区,总服务范围约3558公顷,概算总投资12292.20万元。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2022年11月初验,2023年6月30日交工验收后投入运营使用,建设完成近期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日净水厂一座,包括配水井、絮凝沉淀池、虹吸滤池、清水池、回收水池、储泥池、污泥脱水车间等污泥处理构筑物;新建综合楼、加氯加药间、自用水泵房、应急加药间、值班室等附属用房;新建厂区道路及厂区绿化等附属设施。新建DN700原水输水管1.7公里,DN300-DN700主输配水管约16.44公里,DN150-DN250配水管约10.02公里,DN100-DN150配水管约13.22公里及其管线附属设施,并建设配套入户管道共计19.18公里。
(二)资金来源、到位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丽江市第四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到位资金8845.08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7000万元、中央资金406.38万元、省级资金400万元、市级资金15万元、古城区财政预算资金150万元、黑白水林业局片区集资50万元、水务集团自筹资金823.70万元。项目资金支出8813.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支出7310.64万元,待摊投资支出1502.48万元。
(三)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24年3月31日,项目完成投资9981.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8310.76万元,待摊投资1670.3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丽江市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初步设计经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项目执行了合同制、招投标制及监理制,财务核算管理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执行。但审计也发现,还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涉嫌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79.04万元。
(二)涉嫌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三)未按规定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四)未按规定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
(五)对格兰富品牌设备价格管控不实。
(六)未按规定对监理人员配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丽江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招标投标程序,加强招标投标管理;二是进一步压实合同管理责任,提高现场管理质量;三是增强环保意识,严格履行环保责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水务集团进行了整改。针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的问题,市水务集团已按实际完成投资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并进行了财务账面调整;涉嫌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问题,已移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未按规定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问题,市水务集团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未按规定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问题,市水务集团已取得水土保持验收批复;对格兰富品牌设备价格管控不实的问题,市水务集团承诺将积极探索打破价格保护机制的方法和路径,尽力寻找价格相对公开和实惠的可替代产品;未按规定对监理人员配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问题,市水务集团已按监理合同约定对监理单位处以1万元的罚款,并承诺在今后工作中加强项目参建单位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