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丽江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21日至4月15日,对丽江市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市教育体育局是丽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教育督导室等12个职能部门,所属丽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等12个事业单位。本级核定人员编制65人,其中:公务员21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人,事业人员39人;2023年末实有人数为74人,其中:公务员26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人员42人,事业工勤2人。核定公务用车编制2辆,实有2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1.部门预算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本年收入1994.26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5.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投款收入199万元;本年支出1994.2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096.3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7.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31万元,其他支出199万元。
(2)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批复下达市教育体育局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199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5.26万元,项目支出36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99.00万元。年中追加调整预算8790.35万元,实际下达10784.61万元。
2.部门决算情况。
市教育体育局已编制2023年度部门决算草案,决算收入总计9125.41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7339.47万元,非财政拨款收入92.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693.05万元;决算支出总计9118.4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6443.7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7.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44万元,农林水支出63.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99万元,其他支出1693.06万元。
决算报表已上报,丽江市财政局尚未批复。
3.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于2023年4月10日公开。截至2024年4月,2023年决算未公开。
(三)“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情况
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及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2.68万元,实际支出1.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预算4万元,实际支出2.60万元;培训费预算323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预算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20万元,实际支出243.0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2.63万元,项目支出240.39万元;差旅费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57.4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21.37万元,项目支出36.09万元。
(四)部门资产负债净资产及国有资产情况
1.年末单位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2023年度报表反映,市教育体育局期末资产合计89331.99万元,负债合计226.16万元,净资产合计89105.83万元。
2.国有资产情况。
(1)国有资产总额。
2023年末国有资产总额为89331.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1.22万元,在建工程80892.57万元,固定资产8129.71万元(其中:原值8890.20万元,折旧760.49万元),无形资产38.49万元。
(2)固定资产情况。
2023年期初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229.26万元,本期增加7660.94万元,本期无减少,2023年期末固定资产原值8890.2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做到精细化。
2.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和部分一般性支出总量控制不严,支出不降反增。
3.服务采购程序不规范。
4.未按实际讲课时长支付讲课费,多付讲课费5.85万元。
5.多付赛事执行服务费,涉及金额4.24万元。
6.沙滩排球场地建设项目多付工程结算价款0.62万元。
7.改变项目资金用途,涉及金额3.44万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1.未制定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制度。
2.未对彩票公益金实施项目进行跟踪问效。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1.增加的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125.47万元。
2.未上缴资产处置收入,涉及金额2.13万元。
3.超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
4.固定资产抽盘,发现部分资产未按“一卡一物”进行管理。
5.资产变更未做账务处理,涉及金额840.23万元。
6.资产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四)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未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部分内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
(五)其他方面
1.应缴未缴专债利息收入,涉及金额32.86万元。
2.应缴未缴存量资金,涉及金额16.84万元。
3.未向上级主管部门上缴代收款,涉及金额64.38万元。
4.培训费报销资料不全,涉及金额131.6万元。
(六)以前年度未整改的问题
1.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
(1)《丽江市第二中学建设项目阶段性审计》(丽审投报〔2022〕21号)关于未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办理结算和电力安装工程结算等问题,尚未整改。
(2)《2023年全省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丽审报〔2023〕4号)关于丽江职教园区建设项目已交付使用资产未及时确认固定资产,涉及金额77278.09万元的问题,尚未整改。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做到精细化的问题,通报市财政局。
2.关于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和部分一般性支出总量控制不严的问题,要求改正,在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情况。
3.关于服务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验收流程,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4.关于未按实际讲课时长支付讲课费多付讲课费5.85万元的问题,要求追回多付的讲课费,上缴省级财政。
5.关于多付赛事执行服务费,涉及金额4.24万元的问题,要求追回多付的食宿补贴,上缴省级财政。
6.关于沙滩排球场地建设项目多付工程结算价款0.62万元的问题,要求追回多付项目资金并上缴市级财政。
7.关于改变项目资金用途涉及金额3.44万元的问题,要求规范预算执行,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
8.关于未制定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制度的问题,要求应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9.关于未对彩票公益金实施项目进行跟踪问效的问题,要求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跟踪问效,强化资金绩效跟踪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0.关于增加的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125.47万元的问题,要求做好有关资产核算,完善资产管理系统信息。
11.关于未上缴资产处置收入涉及金额2.13万元的问题,要求及时将车辆处置收入上缴市级财政。
12.关于超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的问题,要求在今后工作中标准限额内配置通用办公设备。
13.关于固定资产抽盘,发现部分资产未按“一卡一物”进行管理的问题,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清理固定资产卡片,做到“一物一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4.关于资产变更未做账务处理涉及金额840.23万元的问题,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时对划转、拆除、处置的资产按照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避免账面存在无效资产导致报表信息失去可靠性,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15.关于资产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的问题,要求及时办理产权变更信息登记,确保账证相符,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16.关于未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部分内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的问题,要求尽快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日常管理。
17.关于应缴未缴专债利息收入,涉及金额32.86万元的问题,要求将专债利息收入及时上缴市级财政,用于偿还对应专项债券利息。
18.关于应缴未缴存量资金,涉及金额16.84万元的问题,要求将存量资金及时上缴市级财政。
19.关于未向上级主管部门上缴代收款,涉及金额64.38万元的问题,要求加强收取费用的管理,及时将代收款上缴主管部门。
20.关于培训费报销资料不全,涉及金额131.6万元的问题,要求补齐综合定额范围内的费用明细凭证,加强培训费支出管理。
21.关于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求健全整改责任制,充分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完善绩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行为,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全程跟踪和监控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确保目标如期实现。
(二)规范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按规定程序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完善资产领用登记台账,定期清查盘点本单位固定资产,对划转、拆除、处置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做到固定资产账、卡、实相符,降低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准确反映单位资产状况,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三)健全内控制度,降低内部管理风险
加强内控管理,确保内部控制覆盖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全范围,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做到及时识别风险,定期评估风险,采取有力措施降低内部管理风险,避免内控失效出现问题。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末,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做到精细化的问题,协调支付中心,承诺今后按规定编制预算。
2.关于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和部分一般性支出总量控制不严的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过紧日子相关文件,承诺今后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3.关于服务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修订完善单位采购管理办法,承诺今后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验收流程。
4.关于未按实际讲课时长支付讲课费,多付讲课费5.85万元的问题,已收回多付讲课费5.85万元,上缴省财政。
5.关于多付赛事执行服务费,涉及金额4.24万元的问题,已收回多付补贴4.24万元,上缴省财政。
6.关于沙滩排球场地建设项目多付工程结算价款0.62万元的问题,已追回多付资金0.62万元,上缴市财政。
7.关于改变项目资金用途涉及金额3.44万元的问题,承诺今后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
8.关于未上缴资产处置收入涉及金额2.13万元的问题,将车辆处置收入2.13万元上缴市财政。
9.关于超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的问题,已修订完善单位采购制度,承诺今后按规定标准采购办公设备。
10.关于应缴未缴专债利息收入,涉及金额32.86万元的问题,已将专债利息收入32.86万元上缴市财政。
11.关于应缴未缴存量资金,涉及金额16.84万元的问题,已将存量资金16.84万元上缴市财政。
12.关于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未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办理结算和电力安装工程结算等问题,根据结算审计结果收回多付款1.94万元。
其余问题尚未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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