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来源:丽江市审计局          2024-07-03 17:27:06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丽江市审计局于2023年4月—6月,对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负责实施的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市一中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一中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位于古城区五一街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校园内,包含综合实验楼和报告厅,总建筑面积2672.35平方米。其中实验楼建筑面积1977.01平方米,高11.7米,建筑层数3层,报告厅建筑面积695.34平方米,高8米,建筑层数1层。项目于2021年1月18日开工,2021年12月3日完成联合竣工验收,2022年4月29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市一中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到位资金1023.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学校自筹资金(办公经费)23.25万元。市一中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共支付资金1023.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937.22万元,待摊费用86.0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一中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初步设计经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建设管理执行了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未进行环境影响验收、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30.04万元,多付工程价款1.05万元;

(二)生态环保方面的问题

2.未进行环境影响验收;

(三)其他方面的问题

3.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丽江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审计决定。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二是强化项目管理,三是充分利用第三方参建单位的专业力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及过程造价管控到位。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工程造价管理方面多计工程价款30.04万元,多付工程价款1.05万元的问题,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已按实际完成投资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并收回多付工程价款1.05万元;二是未进行环境影响验收的问题,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已按规定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是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问题,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已补缴印花税0.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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