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梳理出《丽江市2026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3月19日至3月27日在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单位和个人反馈的意见建议。
感谢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请社会各界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