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七河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丽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10 17:05: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29日我局对七河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示日期为20251210——202512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888-5164027

通讯地址:丽江市古城区象山东路丽江市生态环境

邮编:6741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七河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报告表的批复

丽环辐审〔202512

2025129

丽江市生态环境

20251210

附件: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七河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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