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润新能源玉龙县文海雪花50MW“药光互补”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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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74100
项目名称 |
华润新能源玉龙县文海雪花50MW“药光互补”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 |
建设单位 |
华润新能源(玉龙)有限公司 |
评价单位 |
云南国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新建1回110kV线路,线路起于雪花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出线构架,迄于110kV白沙变110kV进线构架,按单回架空、电缆敷设混合架设,其中:架空线路长约10.899km,共使用塔基46基,采用JL/LB20A-185/30铝包钢芯铝绞线;电缆线路长约5.10km,采用ZRA-YJLW02-Z-64/110-1×400mm2型电力电缆。项目总投资3520.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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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1、噪声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前期施工噪声保护措施较完善,前期施工未收到附近居民的投诉,现主要针对后续施工声环境保护提出相关措施。为进一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项目仍应采取以下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工期,输电线路牵张场尽量远离居民居住区,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2)施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材料运输路线;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2、废气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前期施工期间未对露场地采用篷布进行遮盖(仅部分进行了遮盖),本次环评提出补救措施如下: (1)前期施工场地还未进行植被恢复,目前为裸露场地,须对裸露场地采用篷布进行遮盖; (2)施工时在电缆沟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 (3)对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避免尘土飞扬。 (4)在电缆沟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 (5)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应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 3、废水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前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作业,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较完善,现主要针对后续施工提出相应的水环境保护措施: (1)根据施工场地实际地形地貌,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将雨季地表引至附近沟渠,减少雨季雨水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 (2)输电线路施工期施工营地租用沿线当地村民房屋或工棚,施工现场不单独布设施工营地,施工场地不设置厨房,施工人员就餐为外购或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作业; (3)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填,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 (4)杜绝各种污水的无组织排放,特别是不得以渗坑、渗井或者漫流等形式排放,尤其是禁止排放到附近的地表水体; (5)位于文海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塔基架线施工时,不产生施工废水,仅有少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废水桶集中收集(容积10L),当天施工结束后清运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外附近居民区污水处置点集中处理。 (6)文海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得给施工机械加油或存放油类储罐;禁止在沿线水体内清洗施工机械或运输车辆。 4、固废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前期施工期间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较完善,现主要针对后续施工固体废物处置提出相关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由施工人员随身携带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站与当地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2)电缆沟施工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砂石、废包装材料、废弃钢材、螺丝等,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送到政府指定地点处理。 (3)电缆沟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压实。 (4)导线架线期间,截断的导线、绝缘子等应集中收集,由施工单位现场收集交由建设单位回收再利用。 5、生态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前期施工期间生态保护措施较完善,现主要针对后续施工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相关保护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直接影响范围,杜绝随意砍伐原木搭桥垫路,采集可用的资源植物等情况的出现,杜绝随意踩踏农作物。 (2)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与当地林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强化火源管理,降低火灾隐患。 (3)输电线路施工期,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 (4)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 (5)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 (6)对施工临时征地,在施工结束后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的栖息地。 运行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 (2)项目架空输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公路、树木等的距离,必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 (3)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4)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5)在居民区附近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对居民加强电磁环境宣传解释工作,减少居民对电磁环境的恐慌。 2、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线路设备采购时,应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线路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2)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确保线路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3)加强线路沿线巡查与宣传,确保线路电力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住房、学校、幼儿园、医院、厂房等环境敏感目标,避免环境纠纷。 3、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拟建项目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更换的废旧绝缘子串、电气设备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