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丽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02-20 16:13:00

丽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时报市政府办信息公开办备案。

一、总体情况

丽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2月4日挂牌成立,目前未开设自己的政务网站,相关信息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和发布。2019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实际情况,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

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构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习宣传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不够深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的范围、深度、质量和总体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新组建不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立足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主动公开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使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三是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畅通公开渠道,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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