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丽江市共收到直达资金47.6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直达专项资金41.92亿元,省级财政配套专项5.75亿元。涉及基层运转、就业社保、困难救助、医疗卫生、教育资助等基本民生领域。
一、分配情况
全市直达资金47.67亿元,市级分配进度100%,具体分配情况:市本级9.42亿元、古城区4.58亿元、玉龙县6.22亿元、永胜县10.22亿元、华坪县5.31亿元、宁蒗县11.92亿元;县级分配进度91.7%,其中华坪县96%、永胜县91.5%、玉龙县91.2%、宁蒗县90.9%、古城区89.9%。
二、支出进度
全市直达资金47.67亿元,截至年末支出42.55亿元,支出进度89.3%。
(一)分县区看,市本级支出进度96.9%、华坪县支出进度91.3%、玉龙县支出进度90.3%、永胜县支出进度87.5%、古城区支出进度86.8%、宁蒗县支出进度84.5%。
(二)分资金类型看,一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9.78亿元,支出25.13亿元,支出进度84.4%。社保类补助资金支出17.48亿元、教育类补助资金支出2.8亿元、农业补助资金支出1.84亿元、经济建设类补助资金支出0.04亿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支出0.88亿元、林业改革和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支出2.09亿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4.71亿元,支出14.6亿元,支出进度99.3%,包括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6.65亿元、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出0.03亿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6.54亿元、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支出1.38亿元;三是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4亿元,支出2.4亿元,支出进度100%,包括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2.34亿元和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0.06亿元;四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0.78亿元,支出0.45亿元,支出进度57.4%,均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三)分资金项目看,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等7个项目已全部形成支出,支出进度100%;就业补助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困难群众就业补助经费、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经费、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等7个项目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16个项目支出进度低于90%,其中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等4项支出进度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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