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的编制背景
委、省政府把丽江市作为全省民宿规范发展试点。为抓好试点工作,加强和规范民宿管理,提升民宿服务品质,进一步促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公安局牵头起草了《丽江市推进民宿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经丽江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5年2月10日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方案》的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云南省旅游条例》《丽江市旅游条例》及文旅部等10部门联发的《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等。
三、《方案》的编制过程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方案》由丽江市公安局牵头编制。市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市民宿业开展了认真调研,结合文旅部等10部门联发的《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依据《丽江市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起草了《方案(初稿)》,先后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18家单位意见建议,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会审、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通过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合法性审查,形成了《方案(送审稿)》。《方案》经丽江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印发执行。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由“总体要求”“适用范围”“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5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明确了到2026年底,实现全市民宿从规模到质量的提升,新建成10个精品民宿群和一批丽江民族特色民宿品牌。
第二部分:适用范围。明确了民宿是城市和乡村居民依法依规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闲置土地、房屋,通过自建自营、租赁他人等形式提供住宿及配套消费,且已依法登记的住宅设施。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明确了推动民宿高质量发展试点的科学规划空间布局、摸清底数分类登记、经营准入一站审批、支持民宿集群发展、加强资金支持、加大政策推动、落实监管责任、打造特色精品民宿、建强队伍规范管理、建设数据共享机制、引导行业自律规范、夯实人才支撑举措的12项具体任务。
第四部分:实施步骤。明确了推进民宿高质量发展试点3个阶段的工作,即2025年2月至4月为摸底发动阶段、2025年5月至2026年9月为组织实施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为巩固提升阶段。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内容。
丽江市民宿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
(丽江市公安局代章)
2025年2月12日
滇公网安备53070202001013号 滇ICP备180043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