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解读

来源:丽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08-23 17:21:00

《丽江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解读

丽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丽江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丽政规〔2022〕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更好地理解《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细则》的背景及意义

2021年10月,新修订的《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市级《实施细则》,对优化全市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创造,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细则》起草完善过程

《实施细则》起草工作于2022年初启动,由市工信局会同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科组成起草小组,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参考部分省、市条例和办法,紧密结合我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全面梳理全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先进经验和不足之处,起草小组反复研究论证、打磨修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次召集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论证研究,起草小组集中修改16次

《实施细则》分别向市级有关部门、县区政府、中小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先后征求了7轮各方面的意见,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还专项征求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领导小组的意见并进行修改。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实施细则》进行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并由相关部门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实施细则》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根据“上位法”要求,对《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市级以贯彻落实为主的条款,不再重复表述。重点结合全市实际,围绕丽江市“三个定位”、重点培育产业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针对性制定能用管用实用的细则款项。《实施细则》共737条,由总则、营商环境、资金支持、产业融合、创业创新、服务保障、附则组成,重点内容包括:

(一)明确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机制。明确丽江市人民政府统筹全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制定全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明确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明确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商务、教育体育、交通运输、民政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本行业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制定并落实促进本行业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二)优化中小企业发展营商环境。提出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政企沟通联系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中小企业座谈会;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局长接待日”制度,每个月接待一次本行业、本系统领域内中小企业;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完善中小企业满意度调查机制等优化中小企业发展营商环境具体举措。

(三)加强资金支持和融资促进。财政支持方面,提出市级财政每年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支持方面,提出设立5000万元规模的中小企业信贷引导资金,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续贷难问题。设立4000万元规模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四)突出发展定位和重点培育产业结合丽江“三个定位”和重点培育产业,提出吸引中小企业投资文化旅游领域,鼓励中小企业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建立中小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激励机制,促进中小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推进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培育“绿色能源”领域中小企业;培育“绿色食品”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地方中小企业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开发新产品和新业态,培育“大健康产业”中小企业集群。

相关文档: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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