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06 16:15:12

序号

活动名称

责任科室

时间

参加对象及主要内容

1

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全年不少于2次

通过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局党组成员及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2

《宪法》,《民法典》等行政法律制度的学习教育

政策法规科

全年不少于2次

通过举行法治讲座、学习会议等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法治工作重要文件的学习培训宣传。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及宣誓活动。

3

党内法规,纪律作风、信访维稳等法治宣传

各支部、办公室、人事科等

全年

各支部党员,全局领导干部职工。

4

深入学习与住建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全年不少于2次

利用干部职工学习例会、中心组学习,组织局党组成员及各科室站负责人,宣传普及重要法律、新颁布法律法规及法治工作重要文件,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5

行政执法业务学习、干部在线学习

城市管理和监督科、人事科

全年

通过行政执法考试练习网、干部在线学院等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6

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政策法规科

4月

组织开展市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学习培训、大屏幕播放国家安全法相关知识等多种方式开展好《国家安全法》法治宣传活动。

7

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及政策解读、咨询

全局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

紧扣国家法定节日、民族节日、岁末年初、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

充分应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多种方式面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职工及社会公众,宣传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最新政策资讯、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各科室结合年度工作重点自行选择至少一部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漾弓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办法》等。

6

组织开展送法进工地、进小区、进物业活动

建管科、质安科、质安站、房管科、两污办等相关科室

全年

对住建领域从业人员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法治宣传,督促住建领域用工单位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指导物业企业在住宅小区内因地制宜利用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开展普照法工作。

7

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城市建设科、住房保障和城市更新科

全年

会同有关部门把法治元素融入到城市更新、城市环境设计等工作中,配合有关部门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场地、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阵地。

8

深入开展住建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执法监督;配合人社等部门依法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

各业务科室

全年

结合各科室开展住建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对建筑、房地产、市政、物管等行业从业人员开展住建行业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多种方式的宣传学习培训。

9

法治宣传助力乡村振兴

驻村工作队

全年

通过制作宣传栏、上门入户,集中学习等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在定点帮扶村开展好《乡村清洁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村级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

相关文档:
     |      分享到: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丽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信息专线:0888-12345    滇公网安备53070202001013号  滇ICP备1800431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7000001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39035  不良信息举报邮箱:ljxxgk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