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丽江市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法治统领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一年来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统筹谋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和2022年卫生健康工作要点,推进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年内先后2次召开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审议出台法治建设重要规划3项,年度工作要点2份,切实履行卫生健康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和民主测评,今年测评结果均为优秀。
(二)强化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今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先后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10余次,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丽江市旅游条例》等法制知识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让领导干部率先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尊崇法治,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创新学法方式,制定印发了《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学法计划》,每月邀请1名领导或者科室负责人领学,今年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组织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在线答题活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2000余人参与了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卫生健康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精准普法,激活法治动能。一是科学谋划“八五”普法。严格按照丽江市委宣传部、丽江市司法局等部门印发的贯彻中共丽江市委、丽江市人民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实际,制定出台了《丽江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丽江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年内紧紧围绕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等重点工作,丰富传播渠道,创新普法手段,先后组织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依法抗疫,人人有责”“世界艾滋病日”“12.4宪法宣传周”等6次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卫生健康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四)全面依法执政,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贯彻执行党建工作规则、党建工作条例(试行)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年内党组决策无重大违法情况;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专业法律顾问,同时组建委法律顾问团队,参与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法治培训等工作,年内共计参与审查25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5大法定程序,年内按程序出台3项重大行政决策文件。
(五)完善监管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公示制度。积极开展执法人员考试换证工作,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持续在“信用丽江”、“国家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公示执法信息,实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了执法手持机4台,执法记录仪2台,实现了全程记录执法过程。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截至目前,共审核重大行政许可事项5件,行政处罚2件。四是全面清理行政执法职权职责。2022年共计清理行政处罚类248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清单22项,可以免于行政处罚或可以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5项,行政许可类14项,行政强制类11项,可以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或免于行政强制情形清单1项,行政检查类46项,综合检查一次事项清单1项。五是严格卫生监督执法。2022年,全市共出动监督员36000余人次,监督检查管理相对人17986家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3359份。行政处罚218起,警告108起,罚款140起,共计罚款金额84.6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249万元。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坚持以改促治,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引入并完成了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方案并完成整改。严格按照《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增量审查,全年共计审查涉及文件4件,经审查修改后出台的文件1件,其余均无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的相关规定。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目前已取消2个审批事项,诊所实行备案管理,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现“两证合一”,三级以下医疗机构实现电子化审批。三是深入推进“减政便民”行动,建立《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证明事项保留和取消清单》,2022年保留证明事项33项、取消证明事项25项。大力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截至11月底,共采取告知承诺办理医师执业、护士执业注册121件,未收到有关证明事项服务的投诉举报。四是优化政务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并推进“一网通办”。2022年我委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85%,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比例达到62.16%,法人许可事项网上来件申办率达到100%;统筹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和互通互认,截至11月底,共制发各类电子证书1463本;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2022年我委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内办件满意度、办事指南满意度、办事人员满意度均为100%。
(七)强化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卫生健康信息24条。二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切实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年内办理人大建议4件、协办4件,政协提案17件、协办9件,办理结果均为满意。三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今年截止11月底,共归集报送信息676条,其中行政许可494条,行政处罚11条,行政检查139条,行政确认3条,其他行政权力14条,信息稿件15条,公示率100%。持续开展卫生健康信用承诺,截至目前,已有13家医疗机构,580名医务人员主动通过“信用丽江”平台完成承诺。
二、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年来,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在思想认识方面,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理念树立不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有待加强;在执法队伍方面,存在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偏软,执法队伍总量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对卫生健康监督系统学习不到位,掌握和应用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不够彻底,“一件事一次办”还未实现系统集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办理,“跨省通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电子政务数据的应用场景等推广应用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关键少数”,重点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做到事事遵从法律、时时维护法治。二是强化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执法队伍,加大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推进综合监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三是强化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广应用“跨省通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认定使用,推进政务服务活动标准化和规范化。
滇公网安备53070202001013号 滇ICP备180043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