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丽江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思维,全面推动依法治国落实落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职尽责,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知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深化依法治市实践,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督促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一是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每周工作学习例会以及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反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和党内法规进行学习研讨,周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11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多次在学习例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发挥中心组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并研究制定法治工作要点,促进本单位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工作落实落细。同时,积极按要求派人参加全市法律知识培训。二是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安全生产法》,营造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的浓厚氛围,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不断提升新《安全生产法》的应用,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三是为适应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业务水平,确保丽江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全员持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强化依法执法、规范执法。2022年6月8日至6月10日,举办丽江市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取证培训班,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行政处罚法》和《安全生产法》的新旧对比和运用以及行政执法实务各方面。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共191人参加了培训,对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提升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极大的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有力提升了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二)积极主动执行,落实法治政府相关部署
一是根据《中共丽江市委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丽发〔2022〕3号)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印发了《丽江市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贯彻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扣八个体系建设,对标对表,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单位。认真按照要求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工作,极大的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二是根据《中共丽江市委关于印发〈丽江市法治社会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丽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江市法治社会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研究制定并印发了法治建设(2021-2025年)分工方案。三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工作,落实各项信访工作任务,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同时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维稳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普法氛围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丽江市应急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普法责任清单,并成立我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要求,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报送法治建设信息,全年累计报送12篇,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关注“法治丽江”公众号,营造了浓厚学法用法氛围。二是5月9日,丽江市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正式启动,5月12日为集中宣传日,督促、指导丽江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积极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各县(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职能特点,重点以《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森林防火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应急避险知识宣传为主,同时,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防灾减灾的支撑作用,进行了气象水文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生态环境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知识、防范应对措施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累计发放消防安全资料2000余份,消防安全宣传产品600余件,超过20000名群众受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三是六月安全生产月,共开展专题讨论、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394场,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196场,参与36832人次。积极参加“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194场,参与11717人次,广泛开展了“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103项;“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703条,充分调动了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严格依法行政,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进一步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丽江市应急管理局积极贯彻执行新《行政处罚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积极接受相关部门监督,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推进我单位各方面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在贯彻执行新《行政处罚法》方面,自2021年《行政处罚法》颁布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对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保持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作出具体部署,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自《行政处罚法》颁布后,及时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学习,重点从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学习。同时多次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周一学习例会上专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22〕18号)和《丽江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件的通知》进行宣讲,重点从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章节条文概述、亮点并重点法条解读、新旧行政处罚法对比等几个方面入手,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亮点和特色进行了详细解读。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法水平。2022年6月8日至6月10日,我局举办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取证培训班,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共191人参加了培训,课程专门邀请云南迈征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贺鸣对《行政处罚法》进行讲解,通过列举丰富详实的例子印证,讲述了《行政处罚法》前后修订版本的对照、宏观层面设计和微观层面操作的关系,同时对一些关键词条、环节最容易犯错、忽视的地方做了重点解读。确保了全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全员持证,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强化了依法执法、规范执法,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促进了丽江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三是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做好《行政处罚法》的宣传工作,我局将《行政处罚法》宣传工作纳入《丽江市应急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普法责任清单,并成立丽江市应急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全文刊发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内容,广泛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宣传,为扎实开展行政处罚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及时对丽江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公示公告;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职权职责清理动态管理。重新梳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程序流程图、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图按程序报丽江市司法局备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动态管理。对新进未持证人员及时进行执法取证培训,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检查事项、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布。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有效提升了安全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大力推行丽江市网上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实现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从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执行到结案归档等全过程的电子化记录,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的程序违法或超时限的行为的监督预警,切实解决行政执法程序错乱、证据缺失、执法权滥用、案卷归档不规范等问题。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一网通办”,简化事前审批手续。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利用丽江市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开设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指南、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网上查询等专栏,将行政审批项目流程逐一上网发布,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知晓率。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切实抓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我局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完善体制机制,配齐配强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组建局机关内部法制审核机构,印发《关于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的通知》,明确了法制审核人员和法制审核机构的工作职责;聘用了滇康律师事务所的2名律师为局机关法律顾问,加强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管理。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对相关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法制审核和处理,年内,对局机关相关行政处罚案卷均进行了审核,同时对《丽江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确保了上级改革政策的全面贯彻。
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面,丽江市应急管理局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丽江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职权职责清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有关权责清单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对照《云南省应急管理系统包容审慎执法减免责清单》、《云南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不断推动简政放权和营商环境改善。二是按要求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高度重视并扎实开展2022年度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照2021年证明事项,及时征求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意见建议,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要求进行清理清查,汇总形成《丽江市应急管理系统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在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方面,丽江市应急管理局结合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丽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报上级部门审定,同时做好各县(区)执法计划的报备工作。计划对管辖行业领域内125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2022年1-10月,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430次,金属非金属矿山72次,化工106次,烟花爆竹51次,工贸138次,其他62次。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1605项,下达执法文书933份,执法次数206次,实施行政处罚53次,监督罚款56.32万元。
在积极接受监督方面,丽江市应急管理局一是配合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自“一法一条例”施行以来,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和上级关于开展突发事件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一条主线,抓实“六项工作”(组织领导、宣传教育、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建设,扎实推进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为维护全市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根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直报情况及“互联网+执法”系统情况,及时下发《丽江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及“互联网+执法”系统运用情况通报》,严格监管、主动作为,找出存在的问题,针对思想认识重视不够、监管执法力度不大、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方面,丽江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丽江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丽江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规定,制定并印发《丽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案卷自检自查工作方案》,4-5月,市局在自检自查、自行整改的基础上邀请法律顾问对案卷进行评查,同时在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取证培训班中邀请丽江市法律顾问针对案卷评查进行授课,不断强化评查发现问题整改,以评查促提升。经过自检自查和整改完善后的案卷在8月市司法局和11月省级开展的案卷评查中6个案卷均被评定为优秀。2022年初,我局下发了《202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制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和文书。2022年7-8月,为检验成效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强化执法监督、交流执法经验,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升,对各县(区)开展了202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采取座谈交流、查看台账、评查案卷、实地检查等方式,对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同时对上一年度案卷评查存在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督促、指导以案促改落实情况。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执法保障、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
(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度还不够
现除市局和玉龙县局已印发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外,其余县(区)的实施方案均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且相对于楚雄、版纳、临沧等州(市)的设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核定管理人员编制10名,其中支队长、副支队长各1名)和执法大队(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各核定管理人员编制8至9名),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执法保障不到位
执法车辆、装备和检测仪器设备配备严重不足,自从应急管理局成立以来,未配备过执法装备,执法记录仪等移动执法装备还在使用原安监局时配发的设备,导致执法记录环节较弱,加之,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规范建设与新时期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宣传教育还未真正做到全覆盖
宣传效果不明显,生产经营单位尊法、信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不强。标语式、广场式、广播式、传单式的法制宣传教育虽然也有一定的宣传教育效果,但是存在受众面狭窄、没有针对性、缺乏系统性的缺陷。由于疫情的原因,我市许多生产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员工流失严重,流动性较大,造成宣传教育工作停滞,未能做到宣传教育的全覆盖。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积极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方案的制定
按照《中共丽江市委关于印发〈法治丽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丽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丽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对标对表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法治建设分工方案。经局党委研究,制定并印发法治建设(2021-2025年)分工方案,并要求单位各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二)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丽江市应急管理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为依法治市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严格执行《丽江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并将领导干部述法和学法用法等配套制度作为重要内容加强考核。三是认真贯彻党委工作条例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丽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规则》,科学决策我局各项重大事项和政策。四是党委会定期听取法制建设工作报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做到法治建设工作局长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把丽江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局领导班子充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指导各项工作,以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创文、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三)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丽江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高度重视并做出重点部署,积极推动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我单位已和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丽江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应急〔2022〕2号),在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上取得了重要进展。通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在下一年度,丽江市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积极执行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各项部署,继续抓牢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针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丽江市应急管理局将重点采取以下举措,尽快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不足,力争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虽然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已印发,但是丽江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还未成立,各区(县)也并未成立执法大队,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借鉴临沧、楚雄、版纳等州市先进经验,积极抓紧与机构编制部门做好对接协调工作,力争取得更多支持,及早获准执法队伍机构编,组建起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综合执法队伍。
(二)以提高执法效能质量为目标,严格精准规范执法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应急管理部门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适应新发展阶段推动企业安全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坚持“两个至上”、着力破解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规为抓手,牢固树立法治思想,始终保持从严规范执法高压态势,强化执法权威,增加执法刚性,提高执法威慑力。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行政处罚。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案件要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基准,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必须做到一案双查。对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坚决防止执法“宽松软”的问题。
(三)以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为着力点,切实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一是提升科技化水平。积极推行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智能移动执法系统和手持终端应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基础电子台账,实现科技应用与执法工作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助力执法规范化,全力打造执法办案新格局,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二是注重执法业务培训。对现有执法人员,实行执法考试合格并取得执法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对新招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科学制定年度执法教育培训计划,把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课程讲授与实际运用有机结合,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特别是一线人员的执法履职能力,持续提高具有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比例。三是加强执法服装、装备建设。积极推动将应急管理执法装备、服装、用车以及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总之,我局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努力提升综合执法效能,持续提高执法质量,以更加严实的工作作风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丽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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