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来源: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06-06 17:59:43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发展改革委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全市“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履职尽责,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落实情况。根据中共丽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江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发展改革委职能职责及委内科室分工情况,印发了委内细化落实方案,并要求科室对照任务清单抓好贯彻落实。

(二)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一是持续加大清单宣传力度。市发改委联合市商务局转发2022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至各部门和县(区),要求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并在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发布,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组织县区及部门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完成省级评估系统数据上报及佐证核实,经评估,我市2022年市场准入效能指数良好。三是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及破除整改工作。将排查归集的案例主动报省,并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完成案例破除和整改,案例整改工作及时响应市场主体诉求,市场主体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获国家发改委通报表扬。根据省案例线索开展核查破除的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共享单车准入领域自查清理及整改工作。四是正在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和清理工作。

(三)不断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不断加强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省发改委关于投资项目审批的要求,严格按照“一窗受理、一项一码、一表流转、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的原则,为项目单位提供从项目申报至竣工验收全流程线上服务,将全市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全部纳入到平台办理,进行审批监管工作,实现全部通过线上平台按时办结,杜绝体外循环。二是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函》要求,对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办事指南事项27项,一次性告知清单8项,并及时更新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三是不断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的目标,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云南省工建系统办理涉及我委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截至目前共办理审批事项96件,均为已办结件、均不存在超时办结情况。四是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分别压减为2日、3日、5个工作日,平均压缩率达分别90%、85%、75%。

(四)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模式。一是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成抽查计划制定、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于2月份已完成了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制定报送工作。动态管理部门抽查清单及两库。适时对对象名录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管理。于11月底前完成了工程咨询单位抽查、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2个事项检查工作,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进行公开。二是优化包容审慎监管。制定下发了《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0〕54号),推广以降低侵权损失为核心的专利保险机制、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激励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方利益捆绑机制、“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基于“六专机制”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综合服务、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容错机制、以协商估值、坏账分担为核心的中小企业商标质押贷款模式、服务军民融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业金融机构、以授权为基础、市场化方式运营为核心的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建立推动改革创新的决策容错机制等10项改革举措,不断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市经济创新驱动发展。三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印发《丽江市关于全面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归集特定信用信息的通知》《关于加强归集社保医保及公积金领域信用信息的通知》《关于报送企业法人信用承诺书信息的通知》,全面加强了信用数据归集。开展“双公示”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双公示”台账月度报送制度和季度通报机制。持续降低全市双公示数据“迟报率”、“瞒报率”。

(五)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后印发《丽江市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实施方案》《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丽江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等7项制度机制》等制度措施。积极督促并协助已履行处罚决定相关义务的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今年以来,已完成323条失信主体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10月底,云南省地方征信平台上线,目前全市已有1910个市场主体入驻该平台,成功融资7.4亿。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情况,截止11月30日,市本级工程建设领域完成交易128次,交易金额605361.57万元,节约资金10624.88万元,节约资金率1.72%,在线开标率达100%,交易效率得到明显提升,为企业节约了交易成本。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截至2022年10月,低压居民、低压非居民、高压单电源平均接电时长分别压减为1.46天、2.45天、24.52天,其中低压非居民报装用时与去年同比减少0.37天。依托“南网在线”互联网客户服务平台,全面深化推广“一次都不跑”,截止10月,互联网关注量27万户、绑定量25万户,互联网业务办理比例达到99.94%。

(六)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外商投资特别管理措施,执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对于清单行业之外项目立项审批采取国民待遇,核准目录之外的项目一律施行备案,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已做到当天办结。

(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市信用平台已归集信用数据5452.15万条,向省信用平台累计推送有效数据5187.1万条,占到总归集量的95.1%,数据质量合格率为93.5%。深入开展信用监管工作,利用市信用平台归集的行业数据、执法数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数据支撑。扎实推进信用承诺、联合惩戒、失信信息共享、信用修复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信用主体签订了13.5万份信用承诺,共享失信信息3.3万条,完成了615个失信主体821条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深入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纠正工作。今年以来共处理各类市场主体的重错码共计128条,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下降至0.002%。

(八)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年初至目前,“好差评”评价总数20件,未评价67件,其中,非常满意19件、基本满意1件,好评率100%。

(九)坚定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建立约束开放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制度。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区生态环境,强化生态文明领域法治保障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解决境内金沙江流域、泸沽湖、程海、拉市海等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存在的问题,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继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加强项目投资、产值、能耗等情况分析,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指标、产业政策等手段,依法依规淘汰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并严控“两高”项目。制定节能监察计划,实施节能监察,严控企业能耗,今年以来,对22户企业进行了节能监察,督促10户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填报,4户企业正在进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5个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4户企业完成了节能验收,1户企业申报了能效领跑者,1户企业开展了自愿清洁生产审核。1-9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80.85万吨,同比增长1.7%;GDP增速5.5%,单位GDP能耗下降3.9%。全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预计能够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

(十)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出台了《丽江市“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方案》、《丽江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重要节假日、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启动价格应急监测,增强价格调控的针对性、前瞻性、有效性。

(十一)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推动理顺了数字经济管理体制,编制《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布局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东数西算绿色算力节点打造,推进“丽江云”二期扩容、麦田云际分布式存储超算数据中心建设和智慧泸沽湖、永胜县智慧城市建设等项目,1-10月完成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3.3亿元。争取到丽江智慧城市古城区试点建设项目省级新基建专项资金1.56亿元,投资计划已下达,各项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人员法治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提高,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存在执法人员不足问题,规范开展执法工作难度大。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法情况。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并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建立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的通知》《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试行办法》,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历届发改委主任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注重学法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一是年初以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委党组会及主任办公会有关事项的通知》《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委内议事规则。根据3月21日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市发展改革委工作领域现行有限法律法规制度文件汇编工作,目前已完成法律法规汇编初稿编制工作,市委领导审定修改完善后印发给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干部职工。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行“三项制度”。实施精准监管执法,2022年以来,市、县两级监管部门(未以市发展改革委为主体下达执法文书)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安全巡查303矿次,查处一般隐患159项,实施行政处罚4次、罚款30.7万元。凝聚监管监察合力,持续加强与监察执法二处的沟通对接、协同联动,建立并落实了定期报告工作、沟通协调、信息通报、联合约谈、联合培训学习、联合执法等6项制度,推动形成了思想认识、目标方向、行动步调、工作举措“四统一”的协调联动机制。2022年以来,共计联合(未以市发展改革委为主体下达执法文书)开展安全巡查、执法检查40余矿次,实施行政处罚6次、罚款253.86万元。三是规范有序开展委内重大行政裁决事项法治审核工作及法律顾问制度。完成委内执法人员平台新证更换工作,完成委内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基础模块录入工作。继续聘请了云南凌云(丽江)律师事务所2名专职律师担任委法律顾问,并为法律顾问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保障,充分调动和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常态化开展政策制度文件法治审查制度,确保公正、文明执法。截至目前,公职律师为我委提供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专门法律意见书30余份;直接修改、答复合同、文件(未出具法律意见书,直接修改,口头、电话或微信答复)10余次。四是加强发展改革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综合执法能力,下发了《关于加强发展改革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综合执法能力的通知》,要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务必重视执法人员培养、执法队伍建设。五是先后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丽江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宪法宣传周》等法律法规讲座。开展了2022年双创活动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周、宪法宣传周活动。六是按照年度普法计划中列明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利用周一例会、委内微信工作群、委法治宣传栏、电子宣传显示屏等方式,先后组织开展了《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国防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家庭反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情况。我委党组书记周邦国同志认真履行党组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予以高度关注,自觉遵从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制定的领导干部学习要求,抽出时间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法,并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学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我委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2022年度第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定为法治专题学习会,专题会学习分为自学和集中学习两个阶段,会议由委党组书记、主任周邦国同志主持,并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篇章节选,委党组书记、主任周邦国同志及其他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还组织委党组第9次、17次、20次、24次、28次会议上分别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丽江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云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信访工作条例》法律法规内容,审议了《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送审稿)》,听取了行政审批和法规科关于委内案件执行进展情况的报告,并研究部署了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主任办公会及委党组扩大会议众多议题审议过程中均要听取行政审批和法规科的意见建议,并作为事项决策的重要参考。在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上,主动带头宣讲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

(三)开展年度述法工作情况。我委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于11月21日组织召开了领导干部述法民主测评,并按时将测评结果及班子领导干部述法报告报送市司法局。

四、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配强配齐法治工作人员,不断提升法治化治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发展改革委工作职能与自身实际,持续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举办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素质,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主动学习宣传国家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出台的有关政策,使干部职工能够及时掌握法规政策,依法履职。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相关文档:
     |      分享到: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丽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信息专线:0888-12345    滇公网安备53070202001013号  滇ICP备1800431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7000001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39035  不良信息举报邮箱:ljxxgk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