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江市委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丽江市司法局          2025-02-20 17:36:21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丽江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相关工作安排,扎实推进《丽江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突出政治引领,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720余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专题讲座,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学校等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法治实践、融入法治日常。市委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事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下发《中共丽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扩大)会议,听取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扎实推进省级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更好履行。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县认真落实学法制度,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市政府召开1次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级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组织开展突出执法问题专项整治、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中期评估等工作,以督、检、评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三)促进规范服务,政府职能履行更加规范高效。突出强化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数字科技、养老服务等机构职能,顺利完成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任务,巩固深化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公安机关等专项改革,稳中求进深化园区、景区等重点领域改革,综合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持续推动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向乡(镇)下沉编制资源,做好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公布乡(镇)级权责清单事项9062项,动态调整66个乡镇(街道)赋权事项475项,进一步夯实党的基层执政根基,助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开发上线“丽江市局长坐诊接诉”平台,设立6个“局长坐诊接诉服务”线下专窗,“高效办成一件事”第一批16个重点事项减时限、减跑动、减材料、减环节四个关键指标压减率超过70%,部分事项压减率达90%以上,10个事项实现零跑动,事项认领率达100%,“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市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全程网办率98.6%。依法做好企业环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排污许可管理、辐射安全管理等工作,加强生态环保法治宣传和生态环保行政执法,检查企业759家次,立案查处23起,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有力。

(四)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有序推进地方立法,编制并组织落实《丽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高质量完成《丽江市旅游民宿管理条例》等5项立法调研,配合做好《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等17件立法相关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备案审查6件县(区)和市直部门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做好《丽江市民宿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制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并公布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年内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政府重要文件135件,审查市政府合同协议33份,参与合同谈判11次。抓实决策后评估,排查评估政策文件148件。积极参与涉及龙盘水电站、机场改扩建、复华项目等重大项目的法制审查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12件,应诉率达100%。积极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五)坚持法治护航,法治营商环境更加优化。设立白沙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示范点。推动“简证便民”,全市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共44338件。深入贯彻落实《丽江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能力,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自检自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从严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和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多元解纷体系建设,政府部门、行业调解组织建立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加强金融纠纷、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特色调解中心(室)建设,成立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切实发挥“三调联动”作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市、县两级均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依法查办知识产权案件34件,建立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2024年全市共受理拖欠企业账款投诉件30件,已办结26件,办结率为96.30%。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抽查计划制定、抽查检查及结果公示工作。

(六)持续提升能力,行政执法更加公正文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各景区管理执法队伍,改革城市管理、林草、自然资源执法队伍,乡镇成立一支队伍管执法,切实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及县乡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执法效能。深入推动落实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抓实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实现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全覆盖,建成丽江市行政执法考试中心,组织网上考试897人次,培训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并办证531人次。推动《丽江市法制审核人员管理办法》等3份行政执法类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各系统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执法案卷5490卷。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的协作配合,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七)加大监督力度,权力监督更加深入有力。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机制作用,形成常态监督合力。制定印发《中共丽江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丽江市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促检查办法》,聚焦民生福祉、财政资金使用、国企发展、重大项目投资、权力规范运行等5大重点,依法开展审计。加大政府督查力度,年内开展督办督查20次,下发督查专报26期,下发提醒函、督办函等通知15份,跟踪督办群众反映问题线索40件。将政务公开作为提高全市政府系统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于企业、群众关注关切,依法主动公开重要政务信息,2024年全市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8件,均依法做出答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多种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15件,办结246件,以确认违法、撤销等方式对60件案件予以纠错,行政复议纠错率24.4%。

(八)完善工作体系,社会治理根基更加夯实。加强矛盾纠纷调处机构和力量建设,建成5个县(区)、66个乡镇(街道)、470个村(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成立“丽江商事调解中心”。着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年内排查化解矛盾纠纷9959件,调解成功9937件,调解成功率99.78%,排查化解婚恋家庭纠纷1352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印发《丽江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等,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完成6个乡村、1个“双语”特色普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建设5个“一县一品”、66支“一乡一队”普法工作队。丽江市“双语普法”取得显著成效,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毛建忠被评为2024年度“云岭楷模”。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涉外法治工作,成立丽江市律师协会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律师行业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村(居)法律顾问等公益法律服务,依法办理公证业务,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全市办理公证业务3980件,律师行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5800余人次,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1500余件次。“12348”热线为群众解答咨询4367人次,满意率达99.6%。

(九)加强工作保障,数字法治政府逐步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等系统得到常态化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行政审批等工作常态化线上开展。运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规范文明执法,为数字科技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应用提供了扎实的工作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丽江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有差距,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县(区)和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估积极性不高,市、县两级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法治政府建设系统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县(区)、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有差距,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有待加强,推进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力度还不够,基层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不足,行政机关依法决策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2025年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和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实施方案,发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作用,切实提升政府机关法治思维和法治实践能力。

(二)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扛牢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好述法全覆盖及结果运用,激发“关键少数”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

(三)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认真抓好《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营商环境争创一流行动方案》的贯彻实施,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持续做好“局长坐诊接诉”服务活动。优化“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等行政执法改革,提升依法行政质效。实施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五)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深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加强法治机构及队伍建设,抓好新一轮法治领域改革,推进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融合发展,依法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增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

(六)进一步加强法治供给。全面推行“三单一书”普法责任制,持续抓好“普法强基补短板”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N”活动,不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完善并用好实体、热线、网络三大法律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各类解纷资源向基层下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中共丽江市委 丽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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