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丽江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0-16 16:03:00

关于政协丽江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黄绍明代表: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丽江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的《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已交由我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云南省电力供需形势发生变化分析

2019年,随着我省引进的绿色铝、绿色硅等清洁载能项目逐步投产,省内用电量1812亿千瓦时,外送电量1664亿千瓦时,省内用电量首次超过外送电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电力供需形势将发生重大变化,从全年宽平衡转为枯期紧平衡,从全年宽裕转为“丰盈枯紧”,电力供需将从“丰盈枯紧”转为“丰盈枯缺”。我省正从“送电大省”向“用电大省”转变。

我市能源结构以水电为主,水电装机占总装机的97.87%,水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99.3%,丰枯发电不平衡。丽江年发电量占全省近20%,但用电量仅为全省的2%,大量电力仍以外送形式输出。根据我市能源特点,遵循物理规律和市场规律,“十四五”时期,丽江能源发展的初步思路是在“优化电力结构”、“补强电网网架”、“加大电能就地消纳”和“争取支持政策”四个方面着力,推动丽江能源产业由资源开发型向市场开拓型转变,由“建设红利”向“改革红利”转变,由单一型向综合型产业转变。争取把丽江建成金沙江中游清洁能源多能互补基地、全省清洁能源就地消纳示范区和电解制氢、氢能应用示范区,既发挥好为能源产业发展服务的保障功能,又发挥好能源产业为实现经济增长目标的产业支撑作用。

二、针对转供电主体清理整改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主体电费收取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19〕570号)文件要求,开展了我市转供电主体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一是政企联动,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供电部门紧密合作,各司其职,以高度的政治思想站位,坚决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收费的工作。二是加大降价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市发改委和供电部门密切配合,创新方式,采取召开政策告诫会、媒体宣传、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入户宣讲、发送公益短信等方式,确保所有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知晓降价政策。同时,对落实好转供电环节电价执行情况进行公示,提高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加大多种形式的降价政策宣传力度。三是召开电价政策提醒告诫会,我委会同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积极筹备召开电价宣传提醒告诫会。会上发放了《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政策告知单》,同时要求转供电主体签订承诺书,要求转供电主体为工商用户提供用电时,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及时把国家工商用电价格优惠政策落实至工商用户,把用电保障政策红利落实到终端用户,不得以电费名义收取用电以外的其他费用,或者与电费绑定收取其他费用等不规范价格行为。四是推行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全市转供电主体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按月公示用电总量、缴费总额、工商用户用电及分摊转供损耗和公用分摊、电价等基本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针对解决电力工程落地难、建设协调难问题

一是为切实解决电力工程落地难、建设协调难问题,市人民政府下发了《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协调、容缺受理、提高办理效率,有关部门要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工作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全程跟踪协调指导服务,将各部门行政审批环节时限压缩到不超过4天。

二是出台了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红黑榜”评分制度,其中针对落地难和协调难问题专门对县(区)政府设立了施工环境保障和审批耗时两个指标,施工环境保障指标评价地方政府在电力接入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处等方案进行打分,审批耗时指标评价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办理电力规划许可、道路开挖许可、绿化许可、占道许可等审批手续的耗时情况。2020年上半年评价中,获得电力指标和丽江供电局均进入红榜。

感谢您对我市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做好能源工作。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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