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你对拉市海保护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丽江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来信提交的4号提案《关于对拉市湿地公园等尊重历史按一般控制区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文件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整合优化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丽江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积极主动对接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认真谋划丽江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并于4月26日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推进会,对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在县直有关部门和涉及乡镇梳理出自然保护地的矛盾冲突问题,提出整合优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通过深入开展大量的资料收集、核对数据、实地踏勘、外业调查、空缺分析等工作,按照调整优化原则和相关规定,参照玉龙县已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制定出了玉龙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
预案中,通过对整合优化后的保护区资源属性和管理属性的评估,以及对存在的边界及功能区区划不合理、保护与发展矛盾(民族传统村庄、农耕地、基本农田等)以及突出历史遗留等问题的分析。结合实地调查调研及与拉市海保护区管护部门及其他相关利益群体的沟通交流,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目前保护管理中存在重大矛盾冲突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区域技术层面拟调出地块8块,总面积2186.48hm2。调出区域共涉及问题地块1769.40hm2,包括村庄建设用地面积278.47hm2、城镇建成区192.01hm2,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75.66hm2、人工集体商品林面积126.27hm2,一般耕地面积484.20hm2,基础设施面积112.79hm2,其他问题面积417.08hm2。调出地块符合“自然资函〔2020〕71号”文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解决了保护区大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目前,预案正待省、国家审查审批。
此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评估,合理调整、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实事求是,简便易行、统筹协调,做好衔接的原则,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公园交叉重叠,多头管理,边界不清,权责不明,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交叉重叠,原住居民生产生活与保护管理矛盾突出等问题,将保护价值低的建制城镇、村庄或人口密集区域社区民生设施等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此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将由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转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
最后,再次感谢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自然保护地工作,对我们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发展以生态产业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要。
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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