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丽江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赵和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摈弃殡葬陋俗”的提案(134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办丧是减轻群众负担、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你提出的建议很全面很及时,对我局今后在殡葬领域的工作有很大的参考作用,感谢你们对我局的帮助。近年来,我市在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祀”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加强管控
一是出台《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46号)文件明确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整顿丧葬用品市场,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土葬用品、迷信用品及无照经营墓碑墓料的企业。二是高度重视清明节、春节等传统祭祀时段的监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每个传统祭祀日前,我局都会联合林业、消防等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单发布《禁烧通告》,将传统祭祀日期间“禁烧”工作的相关事项告知广大市民。三是确定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等,在节前会同城管、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集中时间对我市主要祭祀场所所经路段和批发零售网点等处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店铺、流动摊床进行统一清理和整顿。并在节日期间对重点路段进行早、晚巡视、监管。占道销售祭祀用品和在中元节在主要街路、河道烧纸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四是殡仪馆通过短信提醒、口头告知的形式要求丧属,在整个殡仪过程中不能沿街抛撒纸钱,如需燃放鞭炮只能在铁皮桶内燃放。
(二)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通过与市文明办、移动公司合作,在微信朋友圈发出《绿色节俭,平安清明,你我参与》倡议书,推送次数达到16万次以上,倡导清净平安,过绿色清明。摒弃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摆放塑料祭品、修建大墓豪华墓等陈规陋习,实行鲜花祭祀,共同保护自然环境,让祭祀回归清净平安,不在公墓、居民小区、街路两旁等公共场所和山林等容易引发火灾的区域燃放鞭炮、焚烧香烛纸钱。二是市、县、乡三级联动开展好清明节殡葬改革、安全文明祭扫宣传。在市区、公墓、农村集中安葬区等区域开展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倡议书》、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开展无火清明、绿色祭扫宣传活动。三是通过电视台、丽江日报、网络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形势和文明祭扫的倡议、要求。有关内容在丽江新闻、丽江日报先后进行了报道。
(三)推出替代项目
近年来我市殡葬服务窗口推进鲜花祭祀,网络祭祀并开展“鲜花换烧纸”活动,2021年3月29日到4月8日,全市通过网络祭扫38.5万余次,其中祭奠英烈38万次,祭奠亲人5700多次。古城区团山艺术陵园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在清明节假期3天共发出鲜花1800余枝,交换祭香、纸钱150余斤。倡导鲜花寄哀思,用鲜花代替贡品祭扫,逐渐被广大群众接受,实现文明祭扫。
二、面临的困难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深入宣传,进一步营造文明祭祀氛围。祭祀燃炮烧纸现象的形成深受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多数人即使明知是封建迷信,依沿袭着旧的传统祭祀风俗,习俗的变迁并非是一朝一夕之功。我们将持之以恒地通过在电视台、日报、公众号、宣传单等新老宣传手段和在全市主要街路投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国家、省市《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殡葬法治意识,引导和鼓励群众开展健康、文明、环保的祭奠活动。
(二)加快立法,依法管理。国家、省市《殡葬管理条例》中有关于严禁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规定,但殡仪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使用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焚烧、抛撒祭祀用品却只有禁止、没有处罚。下一步我局将联系市场监督部门对辖区内生产、运输、销售、焚烧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工作进行调研,深入了解我市祭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部门的处罚方式和法律依据。尽快出台禁止在城区抛丢纸钱,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规范性文件。并督促各村(社区)将文明、绿色殡葬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
殡葬改革工作涉及普通人最质朴、最脆弱的情感,也是社会心理层面上的敏感领域。我们将本着“引导为主,强制为辅,兼行奖励,改革为民”的态度,充分考虑推行文明祭祀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及紧迫性,着力凝聚社会共识,为我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做出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丽江市民政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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