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丽江市人民政府授权,丽江市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丽江老君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予以公告:
一、丽江老君山国家公园管理局(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丽江老君山保护管理局)
负责人:谭恒鹏
执法区域: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丽江老君山片区范围内、丽江老君山国家公园范围内及丽江老君山地质公园范围内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寨后街寨后下段2号(老君山大厦)
电话:0888-5556666
邮编:674100
二、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法规:《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等;
凡在丽江市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机关和组织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同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其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资格并予以公告。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公告的行政执法主体,不得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丽江市司法局投诉电话:0888-5550148
丽江老君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投诉监督电话:0888-5556666
丽江老君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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