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胜县红土地(160MW)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核准的批复
永胜县发展和改革局、三峡新能源永胜县有限公司:
报来的《永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丽江市永胜县红土地(160MW)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核准审批的请示》(永发改请〔2022〕7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文件精神,经过对申请报告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永胜县红土地(160MW)光伏发电项目报送装机容量160MW,年平均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为1585小时,年均上网电量约2.536亿千瓦时,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建成投产。该项目可以为电网提供清洁能源,符合丽江市发展需要,符合云南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规划。为解决永胜县红土地(160MW)光伏发电项目的电量送出,同意建设永胜县红土地(160MW)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
项目单位为三峡新能源永胜县有限公司。
项目代码:2208-530700-04-05-173264。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220kV凤鸣变电站,线路全长约37.3km,全部采用架空线路,导线截面为400mm2、2×300mm2。
(二)建设配套土建工程。
四、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916.9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该项目已取得核准所需要的支持性文件
(一)永胜县红土地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二)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永胜县六德乡红土地(160MW)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线路路径通道意见的批复。
六、请三峡新能源永胜县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投标方案核准意见,依法组织招投标工作。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请三峡新能源永胜县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输变电设备和材料,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项目业主要依法依规办理林地、土地、环境评价、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覆矿产等项目支持性文件,项目严禁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项目须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建设条件后才能开工建设。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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