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沙江石鼓至虎跳峡旅游文化航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丽江市交通运输局、迪庆州交通运输局:
你们报送的《丽江市交通运输局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请求报批金沙江石鼓至虎跳峡旅游文化航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丽交运联〔2022〕11号)收悉,项目代码:2207-530700-04-01-127160。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政策精神,进一步补齐我市水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金沙江石鼓至虎跳峡航道等级,提高水运综合效益,构建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更好地服务沿江产业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金沙江石鼓至虎跳峡旅游文化航道建设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按照国家Ⅵ级航道、通航100吨级船舶标准建设石鼓至虎跳峡航道46km,重点整治石鼓滩、拉玛洛滩、拉托里滩、兴文滩、硕多岗河口滩,实施航道零星清障疏浚,配套建设丽江三股水和迪庆松园航道管理维护基地、丽江礼仁和迪庆拉玛洛航道管养进料码头、航道助航标志、沿岸旅游智慧文化建设等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8935.55万元,丽江段投资6433.77万元,迪庆段投资2501.7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750万元,其中丽江段3450万元,迪庆段130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积极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和丽江市、迪庆州配套出资筹措解决。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请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做好项目资金的筹措,严禁违反规定新增政府债务,项目建设资金不落实,严禁开工建设。
四、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等实行公开招标。
五、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同时,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水工工程的要求,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采取切实措施保护金沙江生态和环境,把通航安全等工作落实到位。要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六、其他意见详见评审专家意见和专家组意见。
七、收到批复文件后,尽快开展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程序报批。
附件:金沙江石鼓至虎跳峡旅游文化航道建设工程招标方案审批意见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
滇公网安备53070202001013号 滇ICP备180043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