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江市市级人才公寓建设项目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丽发改投资〔2022〕87号
丽江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丽江市市级人才公寓建设项目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用地已落实,规划方案已审查,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已基本完成,具备批复条件。经专家组评审及我委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强化人才住房保障,根据《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要求拟建设一批人才公寓。为了进一步优化丽江市人才引进环境,为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创造条件,解决在丽人才的家庭住房问题,改善和提高在丽人才的生活水平,同意建设丽江市市级人才公寓建设项目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项目代码:2203-530700-04-01-219329。
三、建设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祥和东路以南、开南河以东,团山南路以西。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8亩,总建筑面积约9907.58㎡,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00套,住房建筑面积为6539.1㎡,套内住宅面积64.61㎡-69.10㎡,配套其他建筑面积950.42㎡。地下建筑面积2418.06㎡,主要建设地下车库,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42个,地上0个,地下142个;规划非机动车位60个。配套市政道路1200米,路幅宽度18米,路面设计为1.5米人行道+1.5米绿化带+6米机动车道+1.5米人行道+1.5米绿化带+6米机动车道,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6096.3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8150万元,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300万元,企业自筹3646.34万元。
六、请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编制报批工作,加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规定,实行公开招标。
八、请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要求,落实好保护环境和生态、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监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九、切实落实各项风险化解措施,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附件: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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