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招标项目核准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01-12 10:37:20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招标项目核准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年度工作进展情况的要求,现将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招标项目核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法规〔2018〕843号)及《丽江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丽江市人民政府公告第56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好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核准工作,全年共开展招标项目核准26件。为全面履行好招投标统筹协调监管工作职责,市发展改革委不断强化监管职责,针对行业监管部门作为项目招标人,开展招标投标监督工作10余次。牵头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先后印发了《丽江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丽江市水利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方案》。为建立健全丽江市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丽江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牵头起草并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丽江市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丽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部署会暨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员业务培训会。牵头梳理并印发了《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招投标核准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招投标领域行业监管部门行政监督职责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必须招标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任务要求需进一步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核准工作。二是强化招投标领域行业部门行政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必须招标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认真牵头抓好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工作机制各项任务落实见效。三是进一步提升平台服务功能,最大限度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

相关文档:
     |      分享到: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丽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信息专线:0888-12345    滇公网安备53070202001013号  滇ICP备1800431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7000001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39035  不良信息举报邮箱:ljxxgk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