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江市2020年市本级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丽江市财政局          2021-09-16 10: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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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文件(七)

关于丽江市2020年市本级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8月30日在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丽江市财政局局长 周开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的丽江市2020年市本级地方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主要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显著增多,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根据预算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5,34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3.7%,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594万元,下降9.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5,88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3.2%,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7.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983万元,下降3.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348万元,省级各项补助收入120,79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33万元,调入资金25,24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61,620万元,收入总计364,7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880万元,上解省级支出5,674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5,02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万元,支出总计356,70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8,043万元。

调入资金的主要构成是: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25,243万元,主要构成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7,0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183万元、玉龙雪山景区环保资金专户调入10,000万元、综合统管资金专户调入5,000万元。调入资金用于平衡预算。

2020年年末市本级预算周转金余额为零。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及使用情况是:2020年市本级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万元,当年设立126万元,截止2020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26万元。

预备费使用情况是: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40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实际安排使用3,400万元,具体为:防汛抗旱救灾资金330万元;新冠疫情防控相关经费62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补助资金6万元;市二幼、市技工学校、职教园区、“两馆一中心”、市妇女儿童医院等建设项目新增专项债券利息及发行费用1,485万元;鼠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420万元、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33万元、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服务缺口资金43万元、宗教维稳及寺庙维修60万元、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100万元、农村“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301万元。

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是:2020年省级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199,064万元,比上年增加11,834万元,增长1%。其中:返还性收入补助31,77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923,59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43,698万元。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与省财政的结算情况,及时向市本级及各县(区)下达了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市级财力安排对下转移支付为47,197万元,比上年增加11,858万元,增长33.6%。其中:古城区12,168万元,永胜县9,790万元,华坪县4,472万元,宁蒗县11,398万元,玉龙县9,369万元。

2020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数合计1,07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9万元,增长5.8%。其中:公务接待费18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3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88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26.9%,主要是从2020年开始分年度分批置换部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化破损较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新增车辆购置费;因疫情影响,2020年未实际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比上年减少21万元。

截止2020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87.87亿元(一般债务余额52.1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5.69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90.26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低于核定限额2.39亿元。2020年转贷市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共计6.16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66亿元,置换一般债券3.502亿元。新增债券主要投向高速公路、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和农林水利建设等方面;置换债券用于置换2015年以来发行的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72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36.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88万元,下降14.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24,75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218.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2,687万元,增长67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5,72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47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02,000万元,收入总计330,017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24,753万元,置换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050万元,调出资金3,183万元,支出总计329,986万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3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323万元,主要是丽江市旅游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丽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股利股息收入,为年初预算数的112.6%,比上年决算数增收5,037万元,增长220.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3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443.4%,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支177万元,增长305.2%。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3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8万元,调出资金7,06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08,73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36.1%,比上年决算数增收82,765万元,增长36.6%。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13,65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48%,比上年决算数增支122,288万元,增长63.9%。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缺口4,91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74,013万元。2020年收支出现缺口的主要原因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影响,严格执行企业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减免缓延”政策,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收入减少,导致本年收支出现缺口。

二、2020年预算执行取得的主要成效

2020年,市政府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以及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的建议,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市政府的各项重点工作安排,面对多重困难和挑战,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迎难而上、积极应对,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全面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一是加强收入形势研判,努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2020年,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63.6%,收入质量创近年来新高。二是把握政策方向,多层次、多维度向上争取资金支持。2020年,全市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128.37亿元,增长6.3%;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75.5亿元,增长172.6%。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20年年初预算市本级单位公用经费统一按照市级公用经费标准10%的比例进行压减,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决算数仅为年初预算的57.8%。

(二)扎实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取得决定性成果。一是支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2020年,全市共筹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1亿元,增长4.8%,支出率94.9%,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积极成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责任,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年度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如期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工作,足额安排地方政府债务利息资金并及时拨付,维护政府良好信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妥善做好重点案件处置及后续维稳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生态安全屏障目标的战略部署,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争取并下达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37亿元、环保专项资金8.16亿元,发行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专项债券3亿元。

(三)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2020年全市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83亿元。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市本级教育支出2.86亿元,增长20.7%,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补齐教育发展短板。三是支持补齐卫生健康短板措施更加有力。支持实施传染病、疾控体系建设和健康丽江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评价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投入力度。市本级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6亿元,增长21.5%,支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继续推进金茂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开展文化惠农工程。五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保障有力。统筹资金、资源支持“智慧丽江”建设和创新型丽江建设,市级财政安排双创工作经费1,000万元、人才工作经费2,000万元、智慧党建工作经费1,200万元,推动以创新引领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四)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一是全力保障居民就业。及时拨付就业补助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56亿元,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3.41亿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0.32亿元。二是“三保”责任落实较好。坚持财力下沉,2020年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达4.72亿元,增长33.6%,争取并全额下达县(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8.25亿元,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三是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成效明显。坚决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对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进行跟踪督导。2020年,中央、省级共下达直达资金31亿元,分配进度100%,支出进度95.6%。四是切实增加政府投资。市级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前期费0.59亿元,用足用好新增债券资金,争取抗疫特别国债基建类资金5.82亿元,及时拨付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8.86亿元,保障重大项目加快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作用。五是千方百计保市场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新增减税降费8亿元以上、国有经营性房产及公房租金减免0.24亿元;加大扶持资金投入力度,2020年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双创专项经费、国际航线培育专项补助资金等1.23亿元,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产业发展,巩固支撑经济增长的主动力。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财政治理水平稳步提高。一是持续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对标省级改革方案,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出台市与县、区改革方案,建立财政事权清单,逐步形成财政资源配置新格局。二是深入推进预算编审体系改革,通过实行“零基预算”、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审方法、规范预算编审程序、健全预算标准体系等措施,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预决算公开监督,在规定的时限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了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政府债务限额等,进一步强化部门公开主体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机制。

(六)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预算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和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对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的重要作用。一是认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了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二是强化绩效目标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对所有市直预算部门(单位)均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对2019年市级预算安排的全部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三是采用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实施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实施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14个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三、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照《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预算的决议和审计提出的建议,市政府财政部门在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财政收入增收艰难。受减税降费及疫情防控常态化影响,加之“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逐步收尾,新开工的重点项目对地方财政收入的拉动作用短期内难以显现。二是重点支出保障任务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抓好“六稳”“六保”工作、支持“十四五”开好局等重点刚性支出强度不减,财政支出压力前所未有。三是上级转移支付政策具有不确定性。全市财政自给率低,对上级补助依赖度高,且面临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等特殊时期中央补助政策到期调整。四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全市已进入债务还本付息的高峰期,政府债务总量上升较快,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快速增长,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风险的压力较大。五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准确。部分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仍然存在“基数+增长”思维模式,预算执行中“重资金、轻管理”,导致决算数据与年初预算数据的差异较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较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一是依法加强收入征管,深刻把握组织税费收入面临的新任务和新形势,既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又要科学统筹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二是不断加快支出进度。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支持力度,迅速下达稳定经济运行、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支持产业发展等各项资金。三是加大统筹财政资金力度,做到有保有压、突出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将财政资源集中投向重大项目、关键环节、短板弱项,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四是规范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大力压减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同时合理统筹存量资金地再安排使用,督促项目单位按计划实施,避免形成“二次沉淀”。

(二)强化责任落实,兜住“三保”底线。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对“三保”支出有缺口的县(区),除应对突发事件支出外,一律不得安排资金用于其他支出事项,严禁各县(区)不顾实际自行出台刚性支出政策。通过合理配置资金,统筹用好本级财力和上级补助,优化支出次序和结构,全面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主体责任,对“三保”支出优先足额落实,确保“三保”支出应保尽保,不留缺口。

(三)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多渠道多维度争取上级支持。地方财力难以保障的,要早谋划早组织,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同时督促项目主管部门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最大限度争取中央和省级在资金、政策和项目上对丽江的支持。

(四)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项目库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严格保障市级支出责任,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决策机制。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关注政策落实及效应,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和合理性。三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审体系。以“资金跟着项目走”、“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为原则,进一步编实编细项目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契合度,减少因预算编制不合理、不精细造成的预算执行进度慢、部分项目资金结余沉淀等问题。四是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督查指导部门编实编准三年滚动预算,规范跨年度预算项目管理,认真测算项目分年度支出需求,使中期财政规划发挥出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导作用。

(五)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持开好“前门”、堵好“后门”,全力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加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力度、建立常态化监控评估制度、采取市场化方式缓释到期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监督索引号53070003100011111

相关附件:

     1.2020年度丽江市财政决算公开目录20210915053043668

     2.丽江市2020年财政决算公开表格

     3.2020年丽江市本级预算支出专项变动情况说明20210915053047256

     4.2021年重点工作解释说明汇总表(政府决算-关于丽江市2021年市本级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补充公开附件)

     5.2020年丽江市本级地方财政决算(草案)

     6.2020年丽江市市本级“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7.财政绩效再评价报告

     8.公开空表情况说明

     9.丽江市市本级2020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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