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江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丽江市财政局          2025-02-19 17: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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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江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关于丽江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附件

一、关于丽江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丽江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第二部分丽江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1-12025年丽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22025年丽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32025年丽江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42025年丽江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52025年丽江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1-62025年丽江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1-72025年丽江市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1-82025年丽江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12025年丽江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22025年丽江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32025年丽江市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42025年丽江市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52025年丽江市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市对下转移支付)

3-12025年丽江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22025年丽江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3-32025年丽江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42025年丽江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3-52025年丽江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3-62025年丽江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4-12025年丽江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22025年丽江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4-32025年丽江市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42025年丽江市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5-1丽江市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5-2丽江市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3丽江市市本级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4丽江市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5丽江市市本级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6丽江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5-7丽江市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5-8丽江市2025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6-12025年市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6-2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三部分丽江市2025年政府预算解读

第一部分

关于丽江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2月9日在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丽江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丽江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丽江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和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工作要求,聚焦“三个定位”,开源挖潜促增收,统筹优化保支出,多措并举抓化债,基本民生和重点领域得到较好保障,预算执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6,70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7.6%,剔除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增长2.8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50,442万元,下降0.1%;非税收入完成316,281万元,同口径增长6.2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22,76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9,215万元,调入资金51,94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1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80,780万元,收入总计2,073,729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10,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增长3.3%。加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32万元,调出资金3,966万元,上解省级支出33,65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5,206万元,支出总计2,025,63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8,090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7,34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4.2%,为调整预算数的99.21%,同口径增长1.4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7,130万元,增长2.6%;非税收入完成193,211万元,同口径增长0.6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22,76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535万元,调入资金17,01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80,780万元,县(区)上解收入33,134万元,收入总计1,737,574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64,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增长31.9%。加上上解省级支出33,65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53,73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95,07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60,206万元,支出总计1,722,67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4,90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1,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增长5.5%。加上上年结余收入39,9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1,83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19,670万元,调入资金3,966万元,收入总计686,771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5,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下降58.7%,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较上年减少。加上调出资金37,31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88,400万元,上解支出1,669万元,支出总计613,29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3,478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6,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增长30.8%。加上上年结余收入4,6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83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19,670万元,县(区)上解收入1,759万元,收入总计534,336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3,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增长57.2%。加上调出资金7,47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8,35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3,9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341,880万元,上解支出1,669万元,支出总计526,90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43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2%,增长389.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9万元,收入总计7,037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4.6%,增长361.9%。加上调出资金5,655万元,支出总计6,976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1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增长254.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7万元,收入总计5,047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增长422.9%。加上调出资金3,93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74万元,支出总计5,047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84,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增长1.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36,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增长8.1%。当年收支结余47,85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50,237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87,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增长3.5%。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40,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增长6.5%。当年收支结余47,07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49,724万元。

(五)其他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纳入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锁定的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453.03亿元(一般债务153.92亿元,专项债务299.11亿元)。2024年省级下达丽江市2024年末政府债务限额458.61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58.3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00.25亿元),全市法定政府债务余额未超限额。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详见《丽江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且均为快报数,待省财政厅批复丽江市2024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2.“三保”保障情况

2024年全市“三保”预算数910,006万元,支出完成885,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6%,其中:保工资支出完成588,038万元,完成98.45%,保基本民生支出完成270,037万元,完成97.7%,保运转支出完成27,889万元,完成76.87%。

2024年市本级“三保”预算数203,510亿元,支出完成215,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5%,其中:保工资支出完成101,120万元,完成98.99%,保基本民生支出完成8,996万元,完成116.83%,保运转支出完成105,505万元,完成81.37%。

二、2024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4年,市政府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审查意见要求,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扎实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强化财政监督,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全市经济稳中有进。

(一)着力培植财源建设,促进经济全面回升向好

一是全力保障有效投资。下达用于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00,000万元,支持职业教育、医疗卫生、市政和产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发展,下达中央、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51,267万元,用于支持生态保护修复、老旧小区配套及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管好用好中央增发国债及省级配套资金108,337万元,顺利实施高标准农田、森林防火通道、水利建设项目。争取中央超长期国债及省级配套资金40,686万元,其中:用于支持城市管网建设35,800万元,用于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4,886万元,“两重”、“两新”政策落地显效。二是着力支持激发市场活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县(区)财政设立规模达11,380万元信贷引导资金,累计为999户市场主体提供零成本“调头”资金991,700万元,设立4,000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累计提供141笔风险补偿贷款28,600万元,有效解决企业续贷难题和融资难题,助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二)着力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助力谱写“三个定位”新篇章

一是支持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取得新进展。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安排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等支出45,108万元,支持丽江古城、玉龙雪山景区环境保护提质增效。完成泸沽湖景区经营权出让,安排泸沽湖经营体制改革、泸沽湖5A级景区创建专项经费47,893万元,做大做强泸沽湖景区产业。安排动车及航线补贴14,285万元,强化旅游发展支持保障,全年来丽游客持续增长。市、县(区)财政出资设立信贷引导资金,为28户文旅企业提供30笔临时周转资金22,415万元,为18户文旅企业提供风险补偿贷款3,011万元。二是支持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健全多元化投入格局,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市农林水支出完成377,451万元,增长32.4%。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乡村振兴支出达到4,872万元、占比达到9.2%。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财政衔接资金投入总体稳定,全年共支出财政衔接资金73,797万元、支出执行率达到99.97%,继续开展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3,97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奖补资金1,000万元,支持乡村全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统筹下达14,775万元、增发国债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7,000万元,实施华坪县荣将镇、石龙坝镇、永胜县大安乡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是支持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取得新进展。守牢生态环保底线,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全市节能环保支出90,624万元。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争取上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113,244万元,支持推进程海、泸沽湖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治理,持续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积极争取中央增发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60,991万元、安排市级配套资金3,210万元,完成金沙江流域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1,434公里,有力提升重点林区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持续强化天然林保护能力。

(三)着力持续改善保障民生,擦亮民生温暖底色

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全市民生支出完成1,390,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6.8%,同比增长4.2%。一是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大力支持稳岗就业,下达就业补助资金13,792万元,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缓解就业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全年累计降费6,330万元、惠及4,061户企业、8.98万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就业补助支出完成14,735万元。二是支持教育振兴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下达中央、省义务教育经费40,778万元、市、县(区)配套资金2,033万元。严格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下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生资金24,365万元,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统筹资金补齐教育发展短板,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4,637万元,用于新建改扩建19所公办幼儿园,统筹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特殊教育补助、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基础教育综合奖补等资金28,104万元,安排市二中建设项目运营补贴3,236万元,职教园区建设补助1,737万元,职教园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6,000万元,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市教育支出255,457万元。三是支持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统筹安排各级、各类资金12,746万元,支持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稳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统筹财力支持医疗能力提升,下达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和医疗人才培养经费9,115万元,丽江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顺利推进、市医院荣华院区建成启用,市医院“一院三区”发展格局形成,安排新增专项债券资金7,900万元,推进玉龙县妇幼保健院建设,不断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让群众有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落实生育支持政策,统筹安排资金1,285万元,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育儿补助,切实降低群众生育成本,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市卫生健康支出196,852万元。四是支持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障标准,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7元,达到735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362元,达到6,400元/人/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9元,达到956元/人/月。全年共统筹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42,436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648万元,向上争取低免开放资金154万元,支持游泳馆建设、体育场馆维修改造和运营维护、公共体育场馆对外低免开放,不断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336万元。五是支持提升减灾防灾能力建设。争取增发国债资金9,152万元,强化基层应急救援部门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全市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427万元。

(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兜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一揽子化债政策,争取置换债券资金24.8亿元,有效稳妥推进存量政府性债务化解,解决相关国企债务问题,有力降低丽江市债务风险,坚决防止风险“爆雷”。严格落实政府一般性债务和专项债务还本付息责任,共偿还政府债券本息39.41亿元(预算安排还本付息16.36亿元、再融资置换还本23.05亿元)。出台相关债务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工作机制,政府性债务管理“借、用、管、还”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二是全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足额编列“三保”预算,予以重点保障。加强“三保”运行监测,及时研判、提示风险,不断压实县(区)主体责任,通过加大对下转移支付、提前专项调度资金等措施,切实担负起市级帮扶(兜底)责任,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指导和帮助县级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三保”支出保障责任得到较好落实。

(五)着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质效

一是规范“四本”预算管理。持续完善财政制度建设,出台《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强化预算管理十七条措施》,强化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出台《丽江市市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强化市级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管理。出台《丽江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四份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引导作用。落实社保基金市级统收统支管理,不断提升社保基金预算统筹管理。二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大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和土地资源,努力让沉寂资源“用起来”、沉睡资产“动起来”、沉淀资金“活起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升”。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盘活处置实现累计收益202,105万元。三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严控运行成本、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公共预算资本性支出,停止自行新上政府投资项目,全市压减各项支出37,714万元。制定《丽江市市级部门过紧日子评估办法》,跟踪评估过紧日子情况,把过紧日子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各方面。四是突出重点开展绩效管理。聚焦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全覆盖审核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涵盖“四本”预算、613个项目、766,700万元,力求从源头实现“少花钱、多办事”。将重点绩效评价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在全覆盖绩效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3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15个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金额756,200万元(其中2021年以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6,500万元)。五是持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依托公务之家平台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深化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实现从出差申请、审批、差旅预定、费用报销支付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进一步盘活资金,将单位自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全流程支付电子化管理。六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运用“2+N+1”联动监督机制和财政“大监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坚持自查自纠和检查督导同向发力,统筹推进财政监督专项行动、“清源行动”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找准专项整治突破点,以“小切口”实现“深突破”,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2024年全市财政总体保持平稳运行、稳中有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市人大加强审查监督、市政协积极建言献策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2024年财政运行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一定增长,但全市“三保”支出规模较大,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增长较快,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支出逐年增长,全市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收支矛盾困难仍在加深。二是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执行约束不够严格,部分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部分地区和部门违反财经纪律、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将高度关注这些问题,同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三、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一)202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202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增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持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财政监督,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支持推进“三个定位”建设取得新成效,着力保障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二)202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5,0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17,14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92,64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8,090万元,调入资金50,933万元,收入总计2,103,849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37,2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加上上解支出33,869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4,260万元,支出总计2,085,356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8,493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3,8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17,14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92,64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902万元,调入资金45,000万元,县(区)上解收入34,056万元,收入总计1,787,605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72,4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加上上解支出33,86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79,42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1,8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82,995万元,支出总计1,787,605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4,6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5.07%。加上上年结余收入72,4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00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34,030万元,收入总计615,186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69,9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56%。加上调出资金43,28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60,400万元,上解支出3,781万元,支出总计577,46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7,723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4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3.36%,加上上年结余收入7,4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00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34,030万元,县(区)上解收入3,912万元,收入总计388,839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1,0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5.5%,加上调出资金27,4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76,99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4,45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85,190万元,上解支出3,781万元,支出总计388,839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1.1%。主要是《丽江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四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办法出台,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收取范围缩小,收入有所减少。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1万元,收入总计2108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4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8.6%。加上调出资金1561万元,支出总计2108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7万元,收入总计2,047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6.6%。加上调出资金1,56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74万元,支出总计2,047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4,33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56,7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1%。年终滚存结余677,587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3,7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3,1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年终滚存结余578,810万元。

5.全市及市本级“三保”预算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级标准测算,2025年全市“三保”支出预算数为952,883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267,977万元、保工资650,172万元、保运转34,734万元。市本级“三保”支出预算数为229,13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09,032万元、保工资108,216万元、保运转11,891万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上一年度结转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2025年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264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8,335万元,县(区)级支出142,929万元。

(三)2025年市级预算支出安排及重点保障政策

2025年,市政府财政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着力巩固和增强全市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为完成全市“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1.聚力“三个定位”建设,为丽江高质量发展蓄势聚能。一是推动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安排玉龙雪山、丽江古城景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泸沽湖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创建经费65,045万元,推动旅游景区再升级。统筹整合安排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000万元,着力保障提升旅游市场监管水平,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全世界遗产地、知名旅游城市间交流合作,加强旅游品牌宣传影响,“丽江就是旅游、旅游就是丽江”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二是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安排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6,850万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支持围绕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两个关键”、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扶贫项目资产“两个基础”,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将市、县(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建设比例提升至10%。聚焦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安排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保险、滇中引水、程海补水、国土综合整治等方面资金15,827万元,向上争取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全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三是推动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统筹安排2,000万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支持绿色高质量发展,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安排绿美建设专项资金、护林防火相关经费1,934万元,推进绿美丽江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2.聚力产业发展推动转型升级,为经济发展注入源头活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园区经济,重点支持推动园区扩总量、引增量、优存量、提质量。安排推进丽江机场改扩建三期工程,提升航空口岸服务能力,落实国际、国内航线补贴政策相关经费11,170万元,支持发展壮大口岸经济。安排重点项目前期经费3,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1,200万元,支持储备、建设一批利当前、惠长远的重大项目,支持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管好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券、中央、省基建预算内投资等各类资金,积极引导带动社会有效投资,着力提高投资综合效益。安排2,000万元人才专项经费,全力支持实施“兴丽人才支持计划”,引进和保障各领域人才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3.聚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一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大教育支持力度,整合安排教育发展资金6,000万元,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强基提质发展,推动职业教育融通融汇、特殊教育拓展融合、高等教育协同提质。二是支持守护人民群众健康。支持推进健康丽江建设,整合安排卫生健康专项资金4,500万元,支持实施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薄弱专科能力提升工程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支持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推进健康县城创建。三是进一步织密就业和社会保障“安全网”。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社保资金兜底作用,足额配套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361万元,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和优抚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妇女儿童和民族宗教事业健康发展。

4.聚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筑牢兜实安全底线。一是从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统筹好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增强政府性债务偿债意识,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各类化债资源,积极向上争取化债资金,进一步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政策,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进一步加强政府举债融资源头管控;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二是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统筹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安全,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市级帮扶(兜底)责任和县级主体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的优先顺序,强化运行监测,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基本民生落实到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三是加强财会监督。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督促指导各部门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控内审,确保用制度管好权、管好财。突出监督重点,强化重大财税政策、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格追责,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5.聚力财政科学管理,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强化财源建设。促进市场主体“造血”能力,持续优化开源方式,多向发力聚财生财,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二是全面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做到收入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强化政府预算“全口径”统筹,“四本”预算统编、统批、统管,增强政府预算调控能力。三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把专项资金“数量、体量、质量”关口,逐步清理规范专项资金。围绕预算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要求,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体系,基本实现现代化地方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积极推动提升国有资产效能和效益。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事前评估机制,坚决防止超财力出台政策、新上项目。以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为目标,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实施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绩效运行监控、事后有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应用、工作结果有考核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25年,“十四五”收官在即,“十五五”新篇待启,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严格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砥砺奋进开新局、凝心聚力再出发,坚持干字当头、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努力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丽江实践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第二、三部分见附件

附件:丽江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20250218032115417

丽江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20250218032046089

丽江市2025年政府预算解读20250218032123061

监督索引号53070003000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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