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国市监标创发〔2025〕92号)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州市级地方标准评估和清理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经自查清理、复审评估、征求意见等程序,拟废止DB5307/T1-2024《青贮玉米栽培技术规程》等58项丽江市市级地方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截止2026年3月19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下列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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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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