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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省水利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丽江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
公示日期 |
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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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概述 |
丽江市永胜县上甘村船舶组装维修点,违法侵占金沙江岸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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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一是永胜县上甘村涉事船只已拖离,金沙江管理范围内的临时房屋已拆除,非法侵占的岸线已恢复原貌。 二是在丽江市、永胜县水务局的监督下,永胜县涛源镇下甘村村民谭华已对船舶组装维修点侵占金沙江管理范围问题进行整改,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赔偿义务人已经履行赔偿义务的,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可以不启动索赔程序。因此,该问题不纳入启动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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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2025年8月,丽江市人民政府组织完成市级自查自验;2025年12月26日,省水利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省级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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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方昌华 0888-3069826 电子邮箱:ljshzb519912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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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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