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序号50-24)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
附表: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序号50-24)验收销号公示表
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序号50—24)验收销号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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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中共丽江市委、 丽江市人民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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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概述 |
“部分高原湖泊规划管控不力,过度开发”(督察报告指出:云南高原湖泊环湖生态屏障功能十分薄弱,但一些地方在湖泊保护治理方面系统思维不够,规划管控不力、环湖开发强度大等问题依然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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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程海、泸沽湖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全覆盖编制,以规划为引领,强化空间用途管控,严控环湖开发强度。 一、全域覆盖,建立丽江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一)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自2020年起丽江市开展了新一轮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3月29日获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永胜县、宁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于2024年5月28日获丽江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二)实事求是科学划定“三区三线” 2022年3月,按照省厅“三线”试划工作安排,我市及时成立了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级工作专班,各县(区)均成立了县级工作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级安排部署,根据“划定规则”开展了丽江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目前划定成果已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并于2022年10月14日正式启用,划定成果已汇交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规划“一张图”中。 二、“多规合一”,编制高原湖泊流域专项规划 (一)严格程序,上下联动 根据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规委办〔2020〕7号)要求,宁蒗县人民政府和永胜县人民政府分别组织开展了《云南省泸沽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和《云南省程海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两湖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省、市、县三级多次上下联动、共同探讨,对专项规划成果进行座谈研讨,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两湖专项规划现已通过县级部门暨专家论证会审查、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市级部门暨专家联席会议审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审议、规划成果听证会、丽江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审议,获丽江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二)专家领衔,公众参与 泸沽湖和程海高原湖泊流域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强化专家把关、邀请省级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广泛征求意见,建立多部门协商机制,开展公众听证,使规划编制成为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共建共治过程。 (三)坚守底线,“多规合一” 泸沽湖和程海高原湖泊流域专项规划编制中严格落实环保督察、审计整改、沿岸违规违建排查等要求,将省委省政府“湖泊革命”攻坚战实施意见的治湖理念、治湖措施、治湖体制机制等新理念、新方法融入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全过程。 两湖专项规划严格落实“多规合一”要求,梳理流域内现有的空间类规划,将各部门的规划目标、规划内容、管控措施、重大项目等统一整合到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中,规划成果与“两线”“三区”划定方案、县级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进行了充分衔接,真正实现“一张蓝图”管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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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丽江市所辖各县完成整改,并开展了整改验收。中共丽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12月2日组织开展了自查自验,经材料审阅和检查核实,通过市级自查自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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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李伟 0888-5160263 电子邮箱:ljsgtkjgh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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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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