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房地〔2020〕267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国管局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0号)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为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丽江市财政局、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3家单位办公用房出具具结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3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实名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联系电话:0888-3990393)
附件:1.关于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迁建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具结书;
2.关于丽江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具结书;
3.关于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楼办理不动产权证具结书。
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9月9日
附件1:
关于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迁建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具结书
位于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196号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于2010年10月11日立项,东邻绿化带至雪山路、西邻丽江市环境宣教中心、丽江市科技馆、丽江市游泳馆,南邻丽江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和社会保障分中心,北邻丽江公路局,宗地面积16673㎡,建筑面积21221.01㎡,2012年4月12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2年4月13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5年5月20日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2017年3月29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9年7月10日通过消防验收和园林绿化验收,现因竣工资料缺失,致使审判综合楼建设工程至今未能竣工验收,亦未能通过规划核实。2025年4月22日,丽江春雨不动产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迁建项目竣工测量成果报告》,该报告显示,该不动产迁建项目竣工测量为合格。2025年6月28日,经丽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该不动产安全等级评定为Asu级,不影响房屋整体承载,综合抗震能力满足当地房屋抗震设防要求。经丽江春雨不动产事务有限公司不动产地籍调查,宗地面积实为16607.37㎡,建筑面积21089.12㎡,未超过规划批准范围。经核查,现该房产无抵押、无查封。该不动产现由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实际使用,经我局确认该不动产权为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同意将该不动产办理登记至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名下。
附件2:
关于丽江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具结书
位于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62号丽江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于1996年5月31日立项,东邻绿化带至玉福路、西邻绿化带香格里拉大道,南邻绿化带玉福路、香格里大道,北邻金玉家私总店、丽江市财政局家属院,宗地面积3119.21㎡,建筑面积7469.25㎡。1996年5月31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997年6月2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97年2月26日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现因竣工资料缺失,致使综合办公楼建设工程至今未能竣工验收,亦未能通过规划核实。2025年5月30日,经丽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该不动产安全等级评定为Asu级,不影响房屋整体承载。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价报告为合格。综合抗震能力满足当地房屋抗震设防要求。经丽江春雨不动产事务有限公司不动产地籍调查,宗地面积实为3119.21㎡,建筑面积7469.25㎡,未超过规划批准范围。经核查,现该房产无抵押、无查封。该不动产现由丽江市财政局实际使用,经我局确认该不动产权为丽江市财政局,并同意将该不动产办理登记至丽江市财政局名下。
附件3:
关于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楼办理不动产权证具结书
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楼位于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73号,于2007年建成,东至太和路,西邻丽江市投资促进局,南邻丽江市总工会、祥和领域小区,北邻丽江军分区,宗地面积6241.9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3704.77平方米(含临建面积)。土地使用权属于划拨类型,地类(用途)机关团体用地。2007年12月28日,古城区公安局消防大队出具了《关于丽江市林业局业务综合楼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2008年9月26日,丽江市古城区住建局出具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显示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竣工合格;2015年6月29日由丽江市国土资源局古城分局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丽国用2015第1959号)。2025年5月16日,丽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出具了《关于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办理“业务综合用地”项目人防审批手续的复函》,该项目不再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025年8月4、5、18日,经云南恒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出具《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该不动产安全等级评定为B级,不影响房屋整体承载,综合抗震能力满足当地房屋抗震设防要求。2025年7月4日,由云南导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出具《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楼不动产测绘报告》,该不动产项目总面积为3704.77平方米(含临建项目面积),2025年8月26日经丽江春雨不动产事务有限公司不动产地籍核查,宗地面积6241.95平方米。经核查,现该房产无抵押、无查封。该不动产现由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实际使用,经我局确认该不动产权为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并同意将该不动产办理登记至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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