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如下:
一、负责玉龙雪山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景区开发政策、规划、标准,拟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制度和要求,组织编制突发事件安全应急总体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综合监管机制;
二、负责督促玉龙雪山景区各运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制度、标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处置措施;
三、定期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化旅游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森林防火、防雷、防汛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提升行动;
四、组织开展景区游乐设施、索道、缆车、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滑道、玻璃栈道、网红吊桥、浮桥、攀岩等特种设备或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专项治理。督促运营单位按照审批部门要求加强对特种设备、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的安全管理、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工作;
五、开展景区涉旅新兴业态、旅游项目、娱乐及演艺等场所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及应急疏散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强化景区酒店、民宿、客栈、餐饮等九小场所消防、燃气、食品安全治理;
六、负责按主管部门核定的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采取预约、错峰、限流、分流等方式对旅游者数量进行调控;
七、负责景区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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