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丽江市农业农村局《丽江市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目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对丽江市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目所需鱼苗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1:丽江市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目(土著鱼增殖放流);
项目名称2:丽江市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目(经济鱼类增殖放流)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项目1、2单独询价)
3.预算总金额:39.4万元(大写:叁拾玖万肆仟元):其中土著鱼增殖放流项目金额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经济鱼类增殖放流项目金额19.4万元(大写:壹拾玖万肆仟元)
4.最高限价:土著鱼增殖放流项目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经济鱼类增殖放流项目19.4万元(大写:壹拾玖万肆仟元)
5.鱼苗品种
土著鱼增殖放流项目:大眼圆吻鲴
经济鱼类增殖放流项目:鲢鳙鱼、草鱼、鲤等
6.鱼苗规格及数量要求
土著鱼增殖放流项项目:体长8-15cm,放流数量不低于3万尾,鱼体无病、无伤、健壮
经济鱼类增殖放流项目:体长6-15cm,放流数量不低于53万尾,鱼体无病、无伤、健壮
7.放流地点
土著鱼增殖放流项目:永胜县程海湖
经济鱼类增殖放流项目:宁蒗县、华坪县长江十年禁渔禁捕范围内的天然湖泊水库及河流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双方约定履约条款进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及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1.正式注册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鱼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的鱼苗符合质量要求,有良好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提供工商、税务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红章。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证复印件。
4.询价报价表(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报价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6.投放的鱼苗必须有动物检疫证明。
7.苗种供应商必须将鱼苗运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运输成活率达98%以上,运费由苗种供应商承担;苗种供应商运输鱼苗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苗种供应商自己负责。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报价内容
响应文件请按照要求对土著鱼增殖放流项目、经济鱼类增殖放流项目分开报价。
询价响应文件于2025年7月15日18:00前将纸质版材料密封寄送至丽江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同时将电子版(PDF)格式扫描)发送邮箱18469537601@163.com,过期不再受理。
邮寄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八河街义顺东段69号丽江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邮编674100
联系人:杨思雅18469537601
四、报价企业须知
1.报价企业所生产的所有鱼苗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
2.签订合同由丽江市农业农村局或委托丽江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与确定选择的鱼苗供应企业签订,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监督。
3.验收和中期检查由丽江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组织。
4.付款:由丽江市农业农村局与合同签订供种企业按合同结算付款。
5.询价方不解释报价方落标原因。
6.供货地点、供货时间等未尽事项,以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7.根据询价结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以下几点确定中标单位。1.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2.信誉与履约能力;3.质量与服务承诺4.价格与优惠条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思雅0888-8889798,18469537601。
丽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3日
附件:
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目增殖放流鱼苗采购询价表
品种 |
规格(cm) |
价格(元/尾) |
数量(尾)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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