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丽江市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至3月22日(7个工作日)。欢迎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丽江市2024年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征求意见稿)(1)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4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丽江市生态环境局规划与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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