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听证会公告
(第3号)
《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听证报告已经丽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审查,根据《丽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规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与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附件:《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听证报告
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
《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听证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3月22日在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大会议室公开举行《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听证会,听证会论证通过《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规划方案。
一、听证事由
《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是丽江城市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能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政策,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举行《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到12:00。
地点: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会有关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和佳凤
(二)听证记录人:李伟 张红
(三)听证监察人:何贵林 刘庆锋 和位新
四、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3年3月22日上午,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听证会。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1名、听证会代表21名、旁听代表5名、听证监察人3名、听证记录人2名。实际出席听证会代表20名,其中请假1名;旁听代表5名。听证会代表出席人数符合法定要求。丽江市广播电视台和丽江日报到会报道。
听证会由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和佳凤主持。决策发言人陈述了规划编制过程,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2020年丽江市正式启动了《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工作;为支撑和夯实规划成果,规划编制前期针对重大和基础性问题开展了30项专题研究,同步开展了16项部门专项规划的编制,进一步推动了国土空间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协调统一;2022年11月15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并启用以后,《规划》编制工作正式进入规划成果的提升完善阶段;《规划》编制过程中已通过网络问卷调查、专家咨询会、专题讨论会、部门座谈会、部门协调会、市县联动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并按可吸纳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规划编制单位详细汇报了《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主要内容,并就规划涉及的重要内容进行了说明。
五、听证代表主要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到会各方听证会代表在认真审阅规划内容的基础上,按照听证会会议议程,结合丽江实际进行了听证发言形成听证意见,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意见进行了答辩:
(一)到会各方听证会代表均同意或修改完善后同意通过《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大家普遍认为:《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规划资料详实,思路清晰,规划编制内容深度和广度达到了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发展定位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等符合丽江实际,对丽江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规划要进一步细化深化,加强与各部门专项规划的对接,规范文本、图纸及说明书的表达。
拟采纳情况:采纳。规划将进一步校核文本、图纸及说明书的内容,深化和细化规划内容,并与各部门专项规划衔接。
(三)建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地类管理”的管制方式,综合考虑项目类型、用地规模、建筑高度、环保要求等要素,制定空间准入清单,提高管理弹性。
拟采纳情况:采纳。规划中已经明确提出,城镇开发边界外,由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乡镇政府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村庄规划,报县(区)政府审批;暂无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
(四)“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篇章中建议增加“田园综合体”相关内容。
拟采纳情况:采纳。规划在“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篇章中已明确提出“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要融合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农业强镇、农业产业园、乡村振兴示范园等业态,强化“一县一业”特色引导,大力推进丽江“农旅文”融合发展。
(五)加强对丽江历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提出对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的保护和活化利用的具体措施。
拟采纳情况:采纳。规划在“塑造多元的特色魅力空间”篇章中建立系统性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统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利用。以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中国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为特色要素分类分级汇总,构建系统性、多样性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遵循“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监管,将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对历史文化遗产及其整体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本次规划中将市域54个传统村落纳入文化遗产资源名单进行保护。
(六)结合打造“全国文旅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进一步研究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和空间格局,合理规划布局各级各类文旅设施。
拟采纳情况:采纳。规划与《丽江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中对全域旅游的规划内容进行了衔接并保持一致,构建“一体两翼、一带两区、四环多点”的全域旅游总体布局。
(七)优化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布局,规划预留医疗、康养、教育、文体、环卫、给排水、供电、燃气等相关设施用地。
拟采纳情况:采纳。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了构建覆盖城乡的“市级-县(区)级-街道(镇)级-社区(村)级”四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的要求。中心城区规划中重点研究预测医疗卫生、教育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需求及规模,并合理布局。
(八)中心城区用地性质要结合现状情况进一步校核,本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优化用地结构,合理调整规划用地性质。
拟采纳情况:采纳。规划中已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的用地结构,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以街区、街坊为范围细化规划分区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规划基本分区内可布局符合功能要求的配套用地与兼容用地,但主导功能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相关规定,具体用地布局可在街坊所在街区内进行平衡。针对特殊地块,要专门分析论证后确定。
(九)细化中心城市绿地系统指标体系,建议蛇山片区保留公园绿地等景观,保护自然山水环境、开放绿色空间和历史人文脉络。
拟采纳情况:采纳。将结合现有建设用地,在规划中进一步优化公共绿地布局。
(十)进一步分析中心城区建筑高度分区管控,大研古城西面中心城区限高应为24米,进一步校对高度控制图。
拟采纳情况:采纳。已进一步校核中心城区高度控制图,严格中心城区高度上限控制,在总规中提出分区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在详细规划中明确具体地块的建筑高度。
(十一)建议对地下空间管控的深度作进一步的科学论证。
拟采纳情况:采纳。衔接《丽江市中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7-2030)》,结合水文地质情况对地下空间建设深度进一步分析论证后确定空间管控深度。
(十二)建议对城中村加强规划引导,加强风貌管控,改造提升环境,完善基础设施。
拟采纳情况:采纳。规划中对中心城区建筑风貌主要按照传统建筑风貌区、本土现代建筑风貌区、传承建筑风貌区3个分区实施分区管控。传统建筑风貌区为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区(遗产区和缓冲区),主要包括大研古城(含黑龙潭片区)、白沙民居建筑群、束河民居建筑群遗产区及缓冲区;本土现代建筑风貌区为新团片区、文化片区;传承建筑风貌区为中心城区除传统建筑风貌区和本土现代建筑风貌区以外区域。
(十三)规划应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控,形成全域、全要素、全过程用途管制实施细则,作为精细化空间治理的基本规则。
拟采纳情况:采纳。规划中已对属于国土空间规划范畴的土地用途管控、分区管控等方面按照要求提出了相应的用途管制、实施保障方面的控制性措施。
(十四)将交通、水利、能源、公共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准确纳入到规划当中。
拟采纳情况:采纳。为保障重点项目不重不漏不错,重点项目列表以各部门意见为准,目前已经征求各部门意见,部门意见反馈完毕后将对重点项目清单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十五)进一步分析龙蟠电站对丽江中心城区的影响,提前谋划布局相关配套的基础设施。
拟采纳情况:采纳。按照目前预估的龙蟠电站移民安置规模,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的空间管控及用地布局情况,将在新团片区、西山片区、七河片区等城市未来发展空间统筹安置,同步配建相应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
六、听证会总结
听证会代表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质询,并发表了个人意见和建议,其中,有17人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有3人无意见,无反对意见。听证决策发言人及规划编制单位就听证代表的发言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了答辩。根据听证会代表的听证意见表、听证会会议记录,听证会代表均同意或修改完善后同意《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听证监察人当场出具了经签确认的听证监察意见书。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本着充分尊重公众意见的原则,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吸纳,进一步对《丽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报批程序。同时,将经审查的听证报告同步报送决策机关作为决策依据。
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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